办公用房给排水系统供货及安装招标公告
办公用房给排水系统供货及安装招标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主党派办公用房给排水系统供货及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民主党派办公用房给排水系统供货及安装项目 己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宁发改审发【2009】135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代建单位是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同时也是招标人。项目使用方为自治区党委统战部。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宁夏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的给排水系统供货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银川市广场东路以东,银川市疾病控制中心以西,规划路以北。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给排水系统的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注明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制造商提供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同类产品近三年宁夏地区销售业绩(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国家有其它特殊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提供资质资格文件、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的检验报告。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 2月 4 日至2010 年 2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 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持“三证一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需提供宁夏分公司营业执照和进宁备案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到宁夏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五楼五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EMS)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资质证明文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宁夏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进宁北街86号
邮 编: 750001
联 系 人: 张艳琴
电 话: ****-*******
传 真: ****-*******
开 户 银行:宁夏银行湖滨支行
2010年2 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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