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恒基投资有限公司冬季供暖用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清河县恒基投资有限公司冬季供暖用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清河县恒基投资有限公司冬季供暖用煤
品目
采购单位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行政区域清河县公告时间2018年09月10日16:4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9月11日16:04至2018年09月17日16:04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ebei.gov.cn/网站上公开下载
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0日14:00
开标地点清河县岷山路(清城酒店西)奥捷大厦西北侧附属楼四楼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预算金额¥2231.46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路建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清河县长城大街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0日14时00分
项目名称:清河县恒基投资有限公司冬季供暖用煤
机构项目编码:HB****************
项目联系人:路建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人: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清河县长城大街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预算金额:2231.46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10月10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09-1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09-1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ebei.gov.cn/网站上公开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清河县岷山路(清城酒店西)奥捷大厦西北侧附属楼四楼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2、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年检合格(与煤炭经营有关),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和售后服务能力;3、、投标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将被限制或者禁入政府招标。相关单位可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投标人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投标人应在公示系统中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并在首页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加盖齐缝章),报告有效期为7日。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向项目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暖用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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