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特色农产品有机产品认证及产品功能性挖掘采购项目更正、澄清公告(第3次)

金寨县特色农产品有机产品认证及产品功能性挖掘采购项目更正、澄清公告(第3次)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金寨县特色农产品有机产品认证及产品功能性挖掘采购项目

原项目编号:项目编号:ZCCG-JZ-1823

原公告日期:2018年08月0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因本项目收到潜在投标人的质疑和投诉,根据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投诉的处理意见,现作出如下变更。

1、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表)业绩部分,变更如下:

原文:

类别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技术

资信

75分

业绩

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政府服务业绩:

1.每提供一个政府委托的类似农产品服务项目业绩,得2分,满分10分;

2.每提供一个有机产品认证创建示范区服务项目业绩,得3分,满分6分。

注:以上业绩提供合同,同一项目按分值高的计算,不重复计分。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24分

2015年1月1日以来,检验检测机构

1.参与国际和国内相关机构组织的食品检测项目的实验室能力验证且结果为满意的,得4分;

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具有复检工作经历,提供一份及以上复检报告的,得4分;

注:提供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明确复检结论的复检报告。

学术成果

投标供应商单位员工

1、参与编著过农、食品相关专业书籍的,一项得2分,最多得4分;

2、参与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农食产品标准文件起草的,一项得3分;

3、在行业期刊发表专业论文的,1篇得2分,最多得2分。

注:

1、编著书籍的提供出版的专业书籍关键页,需有正规ISBN编号;提供编著者在投标供应商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2、发布论文的需提供刊物的关键页,提供作者在投标供应商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参与上述标准文件起草的,提供相应标准文件的编号和关键页,提供提供作者在投标供应商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4、一人同时具有以上评分中两项及以上的,仅按一项计分。

9分

现变更为:

类别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技术

资信

75分

业绩

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含投标文件中受委托的检验检测机构)已完成的服务业绩:

1.每提供一个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农产品有机产品认证或检验检测业绩,得2分,满分10分;

注:

有机产品认证业绩须提供

①提供合同和业主证明(附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原件。

②每个合同提供匹配的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含有机转换产品认证证书)影印件或扫描件,同时提供在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对应的证书信息查询截图,并附完整查询网址。

③提供每份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含有机转换产品认证证书)对应的检验检测报告影印件或扫描件。

检验检测业绩须提供

①提供合同和业主证明(附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原件。

②每个合同提供匹配的检验检测报告影印件或扫描件。

2.每提供一个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服务项目业绩,得3分,满分6分。

注:提供合同、验收报告及成果文件证明材料,原件。如成果文件内容较多,则选择关键页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 --- --- ---

以上业绩同一项目按分值高的计算,不重复计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27分

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含投标文件中受委托的检验检测机构)

1.参与国际相关机构组织的食品检测项目的实验室能力验证且结果为满意的,得5分;参与国内相关机构组织的食品检测项目的实验室能力验证且结果为满意的,得2分;同时参与国际和国内相关机构组织的食品检测项目的实验室能力验证且结果为满意的,得7分。

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参与国际相关机构组织的食品检测项目的实验室能力验证结果证明材料,若为中文以外语言的,须提供中文版或提供忠于原文的中文翻译。

2.具有复检工作经历,提供一份及以上复检报告的,得4分;

注:提供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明确复检结论的复检报告,时间以报告出具时间为准。

学术成果

投标供应商单位员工

1、参与编著过农、食品相关专业书籍的,一项得2分,最多得4分;

2、在行业期刊发表专业论文的,1篇得2分,最多得2分。

注:

1、编著书籍的提供出版的专业书籍关键页,需有正规ISBN编号;提供编著者在投标供应商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2、发布论文的需提供刊物的关键页,提供作者在投标供应商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一人同时具有以上评分中两项的,仅按一项计分。

6分

其他评分细则不变。

2、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表),

原(2018年8月15日变更公告)澄清内容:“评审因素中的证件、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的扫描或影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供应商须对各项评审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确保清晰可辨,无法辨识的风险由投标供应商承担。”,无需提供原件。

现变更为:

“评审因素中的证件、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的扫描或影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供应商须对各项评审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确保清晰可辨,无法辨识的风险由投标供应商承担。明确要求提供原件的,则必须提供原件,否则不予赋分。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供应商开标时携带了原件,但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影印件或扫描件,评标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091009时至2018091417时。

4、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8092509:30时;

2)开标地点:金寨现代产业园区金梧桐产业园综合楼15楼第三开标室

5、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6、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7、温馨提示:因本项目延期等给潜在投标人造成诸多不便,敬请谅解。请潜在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及变更公告内容,细致编写投标文件,避免投标失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中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北京路1066号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138 6668 144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金寨县农业发展委员会

2018年9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产品 产品认证 特色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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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农业发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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