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来雁塔修缮及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衡阳市来雁塔修缮及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衡阳市来雁塔修缮及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阳市来雁塔修缮及环境整治工程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社[2015]5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衡阳市湘江流域治理来雁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阳市来雁塔修缮及环境整治工程;

  2.2 建设地点:石鼓区湘江西岸合江套;

  2.3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衡阳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来雁塔现有院落占地面积2352平方米,对来雁塔整修塔体的歪闪、坍塌、错乱及修补残损部分,清除经评估为不当的添加物,整理地坪、对建筑周边进行全面铺墁,彻底解决建筑的整体排水问题,完善电力、防雷、消防、安防系统。新建建筑面积为727平方米,其中集中展厅78平方米,设施管理用房108平方米,修建景观围廊、平台、入口等约541平方米;

  2.4 工期要求:两年;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令第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行业现行中有关规定;

  2.7 招标范围:衡阳市来雁塔修缮及环境整治工程(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8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壹仟零壹拾万元整(¥********.00)(具体以财评价格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省级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文物局认定的部门颁发的责任工程师从业资格证书和市政公用工程上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国家文物局认定的部门颁发的责任工程师从业资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3月-2018年8月)社保证明),安全员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 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中“ 综合评估法Ⅱ”。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9月29日上午12:00 时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银行进账单的用途栏注明“衡阳市来雁塔修缮及环境整治工程”,如因没注明项目名称而造成无法查实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衡阳分行石鼓支行

  银行帐号:****************9999-0255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4.1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于2018年9月10日09时00分至2018年9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前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8年9月30日上午09时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将对中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责任工程师从业资格证书、施工员岗位证书、质量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岗位证书和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进行押证管理,项目验收合格后交还中标单位。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市湘江流域治理来雁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石鼓区合江路112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81*****18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

  衡阳分公司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恒大绿洲5-3205室

  项目 组 成员:周志儒、李陈坤、曾良浩

  电 话:186*****658138*****86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整治 修缮 衡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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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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