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头屯河沿岸综合整治工程区域内基础设施PPP项目(二期)沉砂池、河道六招标公告

昌吉市头屯河沿岸综合整治工程区域内基础设施PPP项目(二期)沉砂池、河道六招标公告


昌吉市头屯河沿岸综合整治工程区域内基础设施 PPP 项目(二期)

沉砂池、河道六招标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总投资

建设内容

1

昌吉市头屯河沿岸综合整治工程区域内基础设施PPP项目(一期)

第一标段(沉沙池)

约5000万元

完成乌奎高速公路南侧两座沉砂池的建设,其中:头屯河河道沉沙池占地面积360亩;西干渠景观饮水沉砂池占地面积189亩。

2

昌吉市头屯河沿岸综合整治工程区域内基础设施PPP项目(二期)

第八标段(排洪河道六)

约8700万元

完成头屯河东岸排洪河道(开挖及衬砌)、挡水建筑物(液压翻板坝及配套设备)建设,长度0.87km。

以上项目两个标段已 以上项目两个标段已于 2016 年进行公开招标并确定社会投资人,在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实施条件及设计变更优化等原因,导致上述项目两个标段实际实施金额与预算金额有巨大变化,中标社会资本基于新的项目情况难以完成项目的投融资及建设,经向项目实施机构申请,中标社会资本与项目实施机构协商同意后,昌吉市人民政府批准,已与实施机构签署项目终止协议,现将以上两个标段合并为一个标段进行重新招标,合并后的标段总投资约 18386 万元。

一、采购条件: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受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昌吉市头屯河沿岸综合整治工程区域内基础设施 PPP 项目(二期)沉砂池、河道六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昌吉市头屯河沿岸综合整治工程区域内基础设施PPP项目

(二期)沉砂池、河道六

2、项目实施机构: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采购

5、建设内容及规模:

1)、本次河道整治位于头屯河乌奎高速至北绕城段,全长13.4km,本次治理河段堤防工程的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相应洪峰流量为184.8m3/s。根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堤防工程级别为2级。因沙区位于头屯河铁路桥上游,全长1.3km,宽度约235~275m;

2)、完成头屯河东岸排洪河道(开挖及衬砌)、挡水建筑物(液压翻板坝及配套设备)建设,长度0.87km。

三、项目采购需求:

1、合作模式:项目采用 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以公开招标的形式选择社会资本。由中选社会资本与昌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将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合作期满后的移交,项目公司未能完成融资义务的,由中标社会投资人承担连带责任。

2、项目建设运营期限:本项目合作期为 10 年,期中建设期为 1 年,运营期 9 年。

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相关验收规范。

4、中选的社会资本应与昌吉市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注册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 30%。中选社会资本以现金方式出资持股 65%,政府方出资代表以现金和实物方式出资持股 35%。

5、采购人将与项目公司签订《PPP 项目协议》,合作期限内,项目公司将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经政府绩效考核后付费。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及权益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6、本条所述事项及项目基本情况最终以招标文件的约定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第(1)至(5)项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申请人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人需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投融资能力,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社会投资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的单位)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申请人三年(2015 年-2017 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5. 投融资业绩:申请人近五年(2013 年至今)在中国国内至少承担过 3 个总投资不少于 1 亿元(含)的类似项目 PPP(含 BOT、BOO、TOT、ROT、BOOT 等模式)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 合同或项目实施机构与 SPV 公司已签订的 PPP 项目协议)。

施工业绩:申请人近五年(2013 年至今),在中国国内至少承担过3个已完工的同类项目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完工证明)。

6. 资信要求: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企业信用等级为 AA 及以上。

7. 投融资能力:申请人需具有与本项目投资相适应的融资能力、抗风险能力和运营能力,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或其他可行的可融资证明材料,额度不低于1亿元。(以符合上述要求的银行出具的授信证明、承诺函或相关证明为准)。

8. 主要人员: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备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均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务合同和近六个月的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项目经理业绩:拟派项目经理近五年(2013 年至今),在中国国内至少承担过 3 个已完工 的同类项目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完工证明)。

9. 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记录。

9.1 申请人及其主要负责人应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申明。(若为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9.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其中之一;

10. 申请人应符合国资委 192 号文中规定的情形,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申请人需出具相关承诺书,若为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本项要求;

1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人需满足如下条件:

11.1 联合体各方应成立联合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整体推进项目的投资建设工作。

11.2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规定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将联合体协议连同申请文件一起提 交采购方进行资格预审,作为一家申请人向项目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1.3 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中的一家为联合体牵头方,并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资金筹措、委派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建设、运营阶段的主办、协调等工作。

11.4 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投融资业绩、授信额度的要求。

11.5 资质方面: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约定,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承担同类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该联合体资质等级;不同专业的申请人组成的联合体,以较高资质作为该联合体的资质。

11.6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11.7 联合体双方均需在未来组建的项目公司中持股,联合体牵头单位在项目公司(SPV)中持股比例不低于 40%,其余成员持股比例由联合体成员协商确定,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

11.8 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在签订项目合同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知项目实施机构及采购代理机构。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自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17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 至18:30 北京时间)请投标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2 份加盖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费用:200 元/份

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地点: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 462 号万年 101 大厦B座1702 室)

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 年9月 30日 11:00(北京时间)

4.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 462 号万年 101 大厦B座1708室

采 购 人: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 462 号万年 101 大厦B座1702 室

联系人:赵玉湘

电话: ****-*******158*****906

2018年9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河道 基础设施 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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