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还迁房住宅建设招标公告
农民还迁房住宅建设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招标备案号:********025001设备材料招标公告津建交东丽设备[2010]020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钟街示范小城镇农民还迁房住宅建设项目 已由 天津市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区县【2009】401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东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东丽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东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涉及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示范小城镇农民还迁住宅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包括电梯共278台,其中:乘客电梯139台(38台用于17层的住宅,37台用于28层的住宅,64台用于32层的住宅);担架梯139台(38台用于17层的住宅,37台用于28层的住宅,64台用于32层的住宅)。
2.2 工程建设地点:东至津蓟高速与新开河夹角,南至津蓟高速,西至北环铁路,北至新开河。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工程涉及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示范小城镇农民还迁住宅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本次招标涉及:包括电梯共278台,其中:乘客电梯139台(38台用于17层的住宅,37台用于28层的住宅,64台用于32层的住宅);担架梯139台(38台用于17层的住宅,37台用于28层的住宅,64台用于32层的住宅)。
2.4 计划交货期:2010年12月15日 至 2012年06月30日
2.5 交货地点: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格: (1)具有中国法人资格;(2)投标人必须是乘客电梯的专业生产厂家,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10000万元以上( 含10000万元) ,同时投标产品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生产许可证书(3)在天津需具有固定可靠的维修中心(4)投标者应具有5年以上生产所投同类型设备的历史和经验(5)项目负责人(技术支持)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6)项目经理(一名)必须为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另外需配备一名安全项目经理,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7)所提供的电梯设备已经通过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检测(8)电梯安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安装施工资质。(9)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售后服务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本次招标允许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则其中联合体主办人(只限一家单位)必须为电梯生产企业,其他联合体成员(只限一家单位)必须为具有电梯安装资质的企业。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必须以联合体主办人进行报名(联合体中的电梯安装企业为外地企业需提供进津备案证),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形式对本次招标进行投标。 电梯必须为投标人自行生产(其中包括门机、轿厢),电梯(门机、轿厢)以外的附属设备可以由其他企业生产。电梯设备的附属设备:附属设备的质量必须合格,且具有合法的采购手续。其中附属设备的生产厂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3年或3年以上的生产经验;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3年内在天津有3个以上电梯附属设备供应业绩;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生产许可证书;具有其他国家要求的强制性认证证书。投标人须对其采购的电梯附属设备的质量、交付、供货周期、安装、保修等对招标人承担责任。 , 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电梯安装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电梯生产许可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到 天津市东丽区利津路114号报名。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02月1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0 年2 月5 日 至2010 年2 月11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02月08日至2010年02月12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0 分 至11 时30 分, 下午 13 时3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东丽区利津路114号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东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民强(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东丽区长青里2号4楼
邮政编码:300300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传 真:********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东丽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孙常青(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利津路114号
邮政编码:300300 联系人:宁妍 电话:********
传 真:******** 日期:2010 年2 月5 日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东丽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利津路114号
受理负责人:崔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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