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报警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监控报警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监控报警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的委托,现对该单位“监控报警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监控报警系统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0773-1041GNHD10030
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00元
4、招标需求:海淀分局下属36个单位三室监控报警管理系统建设
详见招标文件招标货物清单、技术要求及分类
5、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合格投标人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并记取得营业执照,成立满三年以上且经营范围必须含项目相关内容。
(2)合格投标人须具备北京市安全技术防范资质等级二级以上(含)资质证书。
(3)合格投标人在2007-2009年间有过类似项目经历和业绩。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高的信誉,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有良好的声誉和业绩;
(5)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人须提供主要产品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制造商授权应为直接授权、一标一授;不允许转授权、代理商授权等;
(7)本次招标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于 2010 年 2 月 5 日至 2010年 2 月 2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 购买标书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o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o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o 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o 主要产品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复印件;
o 安防企业资质证书
o 经办人需持投标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材料原件投标时携带备查,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8. 递交标书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应于2010年 2 月 26 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到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开标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投标保证金: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附有不低于投标报价1%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0年 2 月 26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招标单位: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邮编:100089
电话:********
传真:********
联系人:薛艺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 名: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 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帐 号: ********10001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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