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发酵罐招标公告
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发酵罐招标公告
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发酵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发酵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招标内容
1. 项目名称
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发酵罐采购项目
2. 采购文件编号:SKYGKZB-18-7
3. 项目内容:发酵罐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如果供应商为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厂商的正式授权书(需要明确具体型号),并且制造厂商针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只能授权唯一一家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如果供应商为制造商应提供其有关经营活动合法性的证明。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2018年 9 月 11 日—2018年 9 月 17 日,每日9:00—11:30、13:30—16:30,在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管理楼三层309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每本标书200元(只开收据)。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9 月 17 日10: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18年 9 月 17 日10:00(北京时间)。
五、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管理楼二层201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招标机构名称: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
详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洋桥70号
邮编:100068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
传真:***-********
六、招标须知:
1.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投标。
2. 定义:
2.1 “采购单位”: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
2.2 “招标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
2.3 “招标文件收受人”指按本文件规定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2.4 “投标人”指按本文件规定领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3.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如果供应商为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厂商的正式授权书(需要明确具体型号),并且制造厂商针对同一品牌同一设备只能授权唯一一家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
3.3供应商需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或分包转包;
3.5投资人资格尚须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其他内容。
4. 货物及伴随服务
供应商除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货物及服务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并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以上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5.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提交投标文件等有关费用。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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