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如东县文体中心景观项目(绿化)如东县文体中心景观项等资格后审公告
[新]如东县文体中心景观项目(绿化)如东县文体中心景观项等资格后审公告
如东县文体中心景观项目(绿化)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如东县文体中心景观项目(绿化)已由如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投[2013]29号、东发改投[2013]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东县民泰城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东县城新城区东北片区长江路两侧、掘苴河东侧、东环路西侧、龙腾路南侧、漓江路北侧。
2.1.2建设规模:估算价2800万元。
2.1.3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0月20日,竣工日期:2018年1月17日。
2.1.4其他: /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满足所列条件之一即可):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②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③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有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1400万元及以上(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的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业绩。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资格审查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30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计分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tz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如东县民泰城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东县掘港镇 地 址:如东县掘港镇
邮 编:226400 邮 编:226400
联 系 人:张佳伟联 系 人:姚燕
电 话:186*****466 电 话:188*****242
传 真: / 传 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9@qq.com
2018年9月10日
评标办法
评标入围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1.评标入围方法: □直接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A。 | |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
…… | ……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89分 施工组织设计: 2分 自有苗圃4分 企业业绩: 1分 项目负责人答辩4 分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6 分,每高1%扣 0.9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3.3(2) | 施工组织设计 (共2分) |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0.35-0.5分); 2、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0.35-0.5分); 3、技术标中提供的类似业绩在实施过程中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0.7-1分,如技术标中未提供类似业绩,则该项得0分)。 | |
2.3.3(3) | 自有苗圃 (共4分) | 申请人自有苗圃占地面积合计1000亩(含)以上的,得4分,申请人自有苗圃占地面积合计500亩(含)以上的,得1分。申请人没有自有苗圃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1)投标申请人自有苗圃,对应以上规模按最高标准进行得分,不得重复计分。 (2)上述苗圃土地若为投标申请人租赁的:①提供土地租赁协议书且协议书内载明占地面积。②苗圃建立时间在2015年3月1日之前,且提供2015年3月1日(或2015年3月1日之前)以来土地租金发票或政府出具的收款证明,否则此项不得分。 (3)上述苗圃土地若为投标申请人自有须提供土地使用证明,且苗圃建立时间须在2015年3月1日之前。 | |
2.3.3(4) | 类似业绩 (共1分) | 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有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1400万元及以上(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的沿海地带盐碱地区绿化工程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得1分。 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经工程所在地交易中心(或原招标办、政府采购中心)备案】、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上注明盐碱地绿化施工或招标人出具的盐碱地施工的证明)、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所有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核查,不提供不得分。 | |
2.3.3(5) | 项目负责人答辩 (共4分) | 项目负责人答辩 1、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答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确保达到本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招标文件载明的目标,在施工、竣工验收、质量保修拟采取的各项技术、管理措施等。 2、答辩题目共4题,每题1分,共计4分。评委根据项目负责人答辩情况打分。 注:项目负责人答辩的内容不得出现或暗示反映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任何有效标识, 否则不得分。 |
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R家(R一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投标报价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后(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和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取平均值以上的具体数量和以下的具体数量,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R家(R一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未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为的取值为95%、96%、97%、98%。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89分,有效投标报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Q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从65%、70%、75%、80%、85%五个值中随机抽取确定;K1的取值为95%、96%、97%、98%,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为:95% 。
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89分,有效投标报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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