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农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崇州市农技服务中心(含崇州市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标准化)

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崇州市农技服务中心(含崇州市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标准化)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以崇发改投资【2009】1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崇州市农村发展局,建设资金来自成都市级财政资金补助和中央灾后重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崇州市农村发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崇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崇发改项目【2009】61)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03)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建设地点:崇州市桤泉镇等10个乡镇;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在桤泉镇、江源镇、大划镇、隆兴镇、羊马镇、济协乡、廖家镇、梓潼镇、公议乡、三郎镇等乡镇新建10个乡镇基层农业综合服务站并配置相应仪器设备。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招标为施工图纸所示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监理招标内容为本工程施工及其后的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监理任务。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3个标段。

一标段:公议乡、三郎镇、济协乡工程;二标段:桤泉镇、江源镇、大划镇、隆兴镇工程;

三标段:羊马镇、廖家镇、梓潼镇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内未出现亏损的企业才能投标(提供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完成2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工程业绩(已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及入川分公司营业执照,《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且无不良记录并在有效期内;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类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标段: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内未出现亏损的企业才能投标(提供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完成2个及以上(合同金额在1000万以上)且至少1个四川省内类似工程业绩(已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省外企业须持四川省建设厅核发的《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及入川分公司营业执照,《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项目总监具有总监岗位证书和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往本工程主要人员的社保缴费凭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2月 8 日至2010年 2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 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成都市水井街4号三楼)由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凭本人有效证件和以上资料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监理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 3月 2 日 14 时00分,地点为崇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崇州市建设局底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崇州市农村发展局

地 址:崇州市崇阳镇唐安东路225号

邮 编:

联 系 人: 付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成都市水井街4号三楼

邮 编: 610012

联 系 人: 蒋先生

电 话:***-********

传 真:***-********

(1)购买招标文件证件查验: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收原件,企业注入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购买招标文件需要的证件,除身份证外其他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章,加盖的投标单位章应是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并应是鲜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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