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路达润滑油(广州)有限公司项目用地平整工程招标公告
路路达润滑油(广州)有限公司项目用地平整工程招标公告
路路达润滑油(广州)有限公司项目用地
平整工程招标公告
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现对路路达润滑油(广州)有限公司项目用地平整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路路达润滑油(广州)有限公司项目用地平整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工程公司
联系人:麦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新伊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局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小虎山南侧,污水厂配套道路与泰山石化用地之间.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填砂面积约42498.7平方米,场地设计标高6.00米,填砂量约2.8万立方。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按招标单位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对本项目进行施工。
3、本工程的投标最高报价值为人民币*******.78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0年1月5日14时30分至2010年1月25日9 时00分至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2010年1月25日9 时00分至10时00分。
2. 开标时间:2010年1月28日9 时30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当天的截止时间前,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 二楼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信息表》。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10万元,投标报名费为100元;
(2)投标担保及报名费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也可通过“网银”方式缴纳或年度保证金的方式缴纳。投标担保及报名费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3)递交投标文件当天起,投标人可持《广州建设工程缴费情况表》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领取报名费发票。
3.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审查作废标处理。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5、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且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房屋建筑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6、投标人自2006年12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在广州地区通过公开招标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填沙土地平整项目)一项以上(含一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注:(1)、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8、具有满足本工程使用要求的砂源和满足工程需要的采砂船和运砂船的证明材料(自有砂源和采砂船以及运砂船的提供发票或有关证明文件,租赁的砂源和采、运沙船的提供租赁协议,砂源证明必须为水利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河道采砂许可证》,船舶须提供《内河船舶检验证书簿》及《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备查)砂源证的有效期必须涵盖施工期,即施工期内砂源证有效(施工期为2009年12月-2010年3月);砂源必须是南沙周边附近地区,须承诺优先保证本项目使用,并附上清单(清单标明砂源证证号及采砂数量,采砂船及运砂船船名)。
9、对所提供的砂源优先使用并做出承诺。
10、投标人已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11、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告知性备案信息已在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发布。
十二、确定正式投标人
资格审查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正式投标人必须是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十三.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四.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五、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六、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七、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本次招标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十八、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十九、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0612-015-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二十、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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