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兴海湾-公开招标-XHWCG2018-036nbsp兴湖路等四处箱涵水质应急提升项目设备租赁服务采购
厦门兴海湾-公开招标-XHWCG2018-036nbsp兴湖路等四处箱涵水质应急提升项目设备租赁服务采购
厦门兴海湾-公开招标-XHWCG2018-036 兴湖路等四处箱涵水质应急提升项目设备租赁服务采购 | |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XHWCG2018-036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人名称:厦门市政水环境有限公司 地址:水务大厦9F 联系电话:138*****167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7号楼四层 邮编:361012 联系人:桂女士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名称: | 兴湖路等四处箱涵水质应急提升项目设备租赁服务采购 |
来源: | 非市级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兴湖路等四处箱涵水质应急提升项目设备租赁服务采购一项,详见采购文件。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合同包一:人民币4320万元。合同包二:人民币2580万元。 |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详见采购文件。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 凡有能力提供本采购文件所述货物、服务及工程的,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报价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 报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报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报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最近一期(季度或年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报价人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报价人税务登记证、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报价人已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取消本文件有关对联合体的所有要求。 3、采购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采购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谈判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 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特定条件或提供证明文件不全的,将不被邀请为继续参加采购的供应商,以上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原件备查。 详见采购文件。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即日起至2018年09月30日下午17:30止,节假日除外的上班时间(北京时间,下同),在厦门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7号楼四层招标部查阅及购买招标文件,节假日除外的上班时间(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邮寄购买的以款到我司账户的时间为准。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咨询电话:桂女士 电话:****-*******传真:****-******* |
采购文件售价: | 人民币300元整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8-10-02 9:00:00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2018年10月02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89号7号楼4层开标大厅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桂女士 ****-******* |
其他: | (1)本项目仅限网下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2)“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厦门市政水环境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厦门禾祥西支行;账号:1292 3010 0100 2681 67 (3)“文件费、服务费等费用”收款单位名称: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厦门工行海天支行;账号:4100 0249 0902 2101 167;财务联系人:小涂 |
采购补充通知: | |
2018-09-11 01:48:29 |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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