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省赣州市人民医院北院升级改造项目预算编制、造价监控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江西省赣州市人民医院北院升级改造项目预算编制、造价监控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赣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赣市购2018F********6计划,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北院升级改造项目预算编制、造价监控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NKHY2018-GZ-C015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北院升级改造项目预算编制、造价监控服务(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 1 | 批 | 赣州市人民医院北院区升级改造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外科楼、急诊楼、门诊楼三栋楼的局部拆除改造清理、室内装修工程、急诊楼一楼装饰工程、部分走廊天棚改造、水电、消防、智能化、暖通、亮化、气动物流、设备带(含中心吸引、供氧系统)、呼叫系统、PVC地胶、楼梯间翻新、特殊装修工程(ICU区、实验室、门诊手术室、机房射线防护)、外科楼第10层手术室改造成病房、外科楼分体空调设备、外科楼和急诊楼的污物电梯;外科楼外立面清洗及空调装饰架更换;内科楼空调装饰架更换;老楼拆除工程(生理功能楼、放射楼、石头房);园林景观改造;消防水池及泵房;高压线改线;污水管网改造;标示标牌等相关升级改造工程。 | 530000.00 |
(四)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五)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限制国外供应商;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六)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七)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09月11日)起五个工作日。
(八)磋商文件的购买:2018年09月12日至2018年09月18日(工作日内)08∶30——11∶30,14∶00——17∶30,在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九)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8年09月21日14: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赣州市章贡区五指峰路1-51号),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磋商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十)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壹万元整,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如果响应供应商基本账户被冻结,需出具冻结单位的冻结文书和响应供应商的一般账户,报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从一般账户转入)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户名: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赣州市城南支行;账号:********6630),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还须按成交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服务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十一)付款方法:
本项目合同价格包含本次北院区升级改造招标范围内的所有项目造价咨询内容。
1.完成北院区升级改造所有项目预算编制出具正式成果文件且协助招标工作完成后壹个月内一次性支付预算编制费。
2.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付至造价监控费用90%;财政或结算审核单位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后一个月内按工程款结算价核定后付清余款。
(十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当成交金额≤100万时,按1.5%收取。
(十三)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四)联系方法: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五指峰路1-51号
电话:****-*******
传真:****-*******
邮箱:nkhygz@sina.com
联系人:黄珊
开户行:工行南康市政广场支行
户名: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赣州市人民医院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梅关大道16号
电话:****-*******
联系人:龚先生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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