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环境监测站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半夏颗粒厂空气自动检测系统配件的征求意见公示

阆中市环境监测站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半夏颗粒厂空气自动检测系统配件的征求意见公示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单位、个人:
阆中市半夏颗粒厂空气自动监测系统配件[长光程望远镜、光谱采集板、PM10监测仪、采样总管、减压阀]采购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采购人:阆中市环境监测站
采购项目名称:半夏颗粒厂空气自动监测系统配件[长光程望远镜、光谱采集板、PM10监测仪、PM2.5采样器、采样总管、减压阀]六件套,金额31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拟定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供应商: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半夏颗粒厂空气自动监测站属省控城市重点站,根据川环办〔2017〕57号文件通知要求,该站监测事权上收直接由省环保厅运行管理,数据纳入国家空气管理平台统一考核排位。2018年3月,省环保厅川环办〔2018〕65号通报该站长光程望远镜、光谱采集板、PM10监测仪、采样总管、减压阀等监测设备老化,年久失修,不符合新标准规范,要求必须限期更换。因我市城区原有两套长光程空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是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2010年、2013年通过公开招标中标的产品,为充分考虑到更换配件设备与系统的整体兼容性、稳定性、服务配套性;故选择原厂家(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长光程空气自动监测配件六件套;经专业人员论证,认为能够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拟定供应商: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山区石城路电子工业园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和财政部门。

采购单位地址:阆中市七里新区文化路10号邮编:637400
采购单位联系人:兰先生联系电话:****-******* 传真:
财政部门联系人:樊女士联系电话:****-******* 传真:
财政部门地址:阆中市财政局 邮编:
 
采购单位(盖章)
2018年9月11日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件 自动检测系统 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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