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房和配套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办公用房和配套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大邑县鹤鸣乡人民政府办公用房和配套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大邑县鹤鸣乡人民政府办公用房和配套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由大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投(2009)1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邑县鹤鸣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灾后重建资金和项目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 大邑县鹤鸣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大邑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大发改投(2009)16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08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海洪建设工程造价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大邑县鹤鸣乡牟家营村。
2.2 建设规模:拟建办公用房504平方米,劳动保障所、司法所、便民服务办公室等配套业务用房420平方米,以及室外绿化、道路、供排水、供电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
2.3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及监理
2.5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监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等级条件: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监理标)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3.2.财务要求:近3年内未出现亏损,提供经审计后的2006年~2008年度的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会计凭证、总账、明细账(需出示原件,留盖鲜章的复印件,凭证和账本不用复印),由投标企业基本帐户银行出具的不少于500万元的流动资金(公告之日至报名时间截止日银行出具的为有效),并须提供审计单位和开户银行的座机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3.3.业绩要求:要求近三年(2007年以来)企业已完成类似工程3个以上业绩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5.在蓉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建筑类企业具备《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6.项目经理资格:具备专业房屋建筑级别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资质,中级及以上职称;
3.7.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3.8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02 月 10 日至2010年 02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邑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依法不需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工程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0年03 月2日14时30分,地点:大邑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大邑县鹤鸣乡人民政府
地 址:大邑县鹤鸣乡
邮 编:
联系人: 鲁军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海洪建设工程造价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营门口路188号人和逸景A座11楼32号
邮 编: 610032
联系人: 张女士
电 话: 135*****437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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