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第二医院神经重症诊疗系统、亚低温治疗仪、呼吸机和保温箱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神经重症诊疗系统、亚低温治疗仪、呼吸机和保温箱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神经重症诊疗系统、亚低温治疗仪、呼吸机和保温箱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
采购单位 |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18年09月11日12:4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09月11日09:00至2018年09月18日15: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1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 ||
开标时间 | 2018年10月11日09:30 |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 ||
预算金额 | ¥869.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许佳、武娜 | ||
项目联系电话 | ****-********-****、8008 | ||
采购单位 |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东翼********6241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许佳、武娜****-********-****、8008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大学第二医院神经重症诊疗系统、亚低温治疗仪、呼吸机和保温箱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大学第二医院神经重症诊疗系统、亚低温治疗仪、呼吸机和保温箱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773-1841JLHW0204/01-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佳、武娜
项目联系电话:****-********-****、80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大学第二医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方式:张东翼********624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佳、武娜****-********-****、800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
01包 | 神经重症诊疗系统 | 1 | 数字放大器与主机采用网线进行联接;一体化设计,无需外接转换输入盒即可完成所有电极连接及采集数据,支持热拔插 | |
02包 | 亚低温治疗仪 | 2 | 七种操作模式:手动模式、自动模式、监测模式、10度恒定模式、自定义恒定模式、 智能10度Gradient温控模式、智能自定义Gradient温控模式 | |
03包 | 呼吸机 | 4 | 传感器类型:压差式永久使用传感器 | |
04包 | 呼吸机 | 6 | 高频兼常频,常频高频使用同一回路,不需更换 | |
05包 | 保温箱 | 2 | 暖箱与辐射台功能转换过程中,顶盖可无极调节,且遇到障碍物可自动停止婴儿培养箱功能模块 |
详见招标文件及中国国际招标网公示内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何未在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投标。 2.2 除非另有规定,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地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投标。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2.4 接受委托参与项目前期咨询和招标文件编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受托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2.8 投标人应通过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同时应按规定在中国国际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上成功注册,是否注册成功可与中金公司联系查询,未注册成功的投标人将不能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9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法人资格和经营许可,提供营业执照。 2.10 投标人应为采购设备的制造商和/或其就该项目招标授权的代理商(投标时提供)。 2.11 投标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需具备投标产品经营资格)。 2.1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证明材料) 2.13投标产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投标时提供)。 2.14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进口产品需提供国内总代理营业执照)(投标时提供)。 2.15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需具备投标产品生产资格,进口产品提供国内总代理相关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 2.16国家强制性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投标时提供)。 2.1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6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11日 09:00至2018年09月18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招标文件售价:¥1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书(含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和合格投标人要求中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查阅和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预算:01包人民币41万元;
02包人民币86万元;
03包人民币176万元;
04包人民币263万元;
05包人民币303万元
标书款:01-02包售价人民币500.00元;
03包售价人民币1000.00元,
04-05包售价人民币1500.00元
详见招标文件及中国国际招标网公示内容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及中国国际招标网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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