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鸟车及设备招标公告

驱鸟车及设备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拟实施的“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驱鸟车及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CWZDL-201809-SCJCQN

二、资金来源:本项目最高限价:100万元,企业自筹,已落实。

三、招标内容和要求:

本项目共1个包

序号

设备名称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单位

数量

1

驱鸟车

达州机场

合同签订后3个月

1

2

固定式煤气炮

达州机场

合同签订后3个月

4

3

语音驱鸟器

达州机场

合同签订后3个月

4

4

净空巡查设备

达州机场

合同签订后3个月

1

5

便携式自动气象站

达州机场

合同签订后3个月

1

6

FOD跑道外来物清扫设备

广元机场

合同签订后3个月

1

7

无人机

广元机场

合同签订后3个月

1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民航、质检部门规定的标准以及国家相应的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和开标报价信。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次设备供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度提供。

3、在同行业中有较好的信誉,近三年未因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职能部门的处罚;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人员、设备、技术,以及及时、可靠、高效、优质的服务实力。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5、投标人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并出具相关纳税人信息。

6、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1. 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注:报名时留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六、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于2018年9月12日至2018年9月18日每天9:00-17:00,节假日除外,在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0日10: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下川藏立交内侧)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下川藏立交内侧)

联 系 人: 范女士、罗女士

电话:***-********转8825、881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驱鸟 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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