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公共卫生服务综合楼柴油发电机组及无负压供水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朝阳市公共卫生服务综合楼柴油发电机组及无负压供水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朝阳市公共卫生服务综合楼柴油发电机组及无负压供水设备采购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朝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资金40%,自筹6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朝阳市公共卫生服务综合楼柴油发电机组及无负压供水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府前街与新兴东街交汇处东北角
2.3招标内容及范围: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主要技术指标参数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采购要求 |
二包 | 低区、高区无负压供水设备 | 2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14 |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所有采购内容全部响应,否则将被作为无效标拒绝。 |
2.4交货期要求: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20日内交货
2.5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2.6质 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是相应设备的专业生产厂家。
3.2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至今)有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投标报名
4.1投标报名时间:2018年9月11日至2018 年9月15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4.2投标报名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的到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进行核实并投标报名。
4.2.1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2.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4.2.3业绩证明材料(供货合同);
4.3投标保证金金额与缴纳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不超过合同估算价的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通过投标报名的投标人代表请于2018 年9月11日至2018年9月15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到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包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18年10月10日14时0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体育馆东侧)。并于同一时间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7.1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朝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柳城路二段53号
联 系 人: 马晓东
电 话: 139*****080
招标代理: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冬敏
联系电话:****-******* 183*****225
地 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河东体育场斜对面)
2018年9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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