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违法和车管业务的邮寄挂号信和邮政网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违法和车管业务的邮寄挂号信和邮政网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人:佛山市公安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CLPSP18FS02ZC72
三、采购项目名称:交警支队违法和车管业务的邮寄挂号信和邮政网信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100,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交通管理服务告知和交通安全提示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公交管〔2014〕249号)有关规定,佛山市公安局交管科每月定期通过邮寄挂号信和发送手机短信方式,严格落实支队直属各大队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告知和三次以上交通违法提示等业务。根据公安部交管局《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和《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交通管理服务告知和交通安全提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公交管[2014]249号)等规范和文件的要求,支队车管所一向认真做好车管业务公告的相关工作,每月定期通过发送手机短信和邮寄挂号信的形式对辖区机动车所有人及驾驶人进行告知提醒。
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开通后,每月都要机动车年检短信提醒、驾驶证业务临界短信提醒和重点驾驶人、重点车辆短信和信函告知等业务。还定期通过邮寄挂号信和发送手机短信方式,严格落实支队直属各大队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告知和三次以上交通违法提示等业务。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所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的有关规定。
(二)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本项目采购的内容交警支队违法和车管业务的邮寄挂号信和邮政网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佛山市城区分公司为管理佛山市的邮政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用单一来源政府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佛山市城区分公司
2.供应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50号B座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李军 工作单位: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职称:教授
意见:详见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2.专家2姓名:刘丽娟工作单位:人保财险佛山市分公司 职称:高工
意见:详见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3.专家3姓名:刘耘工作单位: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职称:教授
意见: 详见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单一来源理由充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所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符合“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建议拟定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佛山市城区分公司为单一来源采购对象。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9 月 12 日 至 2018 年 09 月 18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小姐 |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范先生 | 联系电话:****-********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
联系人:梁群燕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0075 |
(三)采购人:佛山市公安局 | 地址:佛山市岭南大道北8号 |
联系人:余先生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28000 |
(四)财政部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 |
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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