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报修院保护修复工程及环境治理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领报修院保护修复工程及环境治理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领报修院保护修复工程及环境治理项目
(滑坡体防治及地基处理与基础加固)工程
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领报修院保护修复工程及环境治理项目已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彭发改审批〔2009〕30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州市文物保护管理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灾后重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州市文物保护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彭发改招[2009]18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43)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领报修院保护修复及环境治理工程
2.2项目地点: 彭州市白鹿镇回水村
2.3建设规模和内容: 总面积6740平方米,本次为环境治理及部分文物本体保护(滑坡体防治及地基处理与基础加固);
2.4计划投资:总投资约4100万元,本次施工招标739万元;
2.5资金来源:中央灾后重建资金
2.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近3年至少有2个类似工程业绩,其中至少一个为川内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岩土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合同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近3年来至少有2个类似工程业绩;其中至少有一个为川内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岩土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10年2月 20 日至 2010 年2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下列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4.1.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及单位介绍信;
4.1.2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1.3 资质证书副本;
4.1.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
4.4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 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州市文物保护管理所
地 址:彭州市金彭西路403号
邮 编:610000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棚大道12号A座310室
邮 编:610016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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