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福州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福州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工程设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关于福建海事局福州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交规划函[2018]4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海事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海事局,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沿海中型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一次性船舶溢油综合清除控制能力达到500吨。溢油应急服务范围以福州辖区港区以外海域为主,兼顾其临近的其他海域溢油应急行动的协作,并对相关港口水域超出港口应急处置能力的重大事故予以支援。该溢油应急设备库位于福州市元洪投资区松下海事工作船码头后方陆域。

福州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工程建设内容包括:1.建设溢油应急设备库,建筑面积为1500平方米,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轻钢屋架结构;建设管理人员值班配套用房面积400平方米,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设配电用房66.6平方米、门卫用房21平方米、消防水泥540立方米以及泵房等;建设溢油应急设备晾晒场地2277平方米、训练场地(硬化铺地)962平方米。2.购置溢油应急卸载、围控、回收、清除、储运转运和溢油分散、吸附物资及其他配套设备及物资。3.配套建设道路、供电照明、给排水、通信信息、消防、防雷接地、绿化等工程。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福州海事局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溢油应急设备配置的设计和技术规格书、协助业主办理项目批文手续、备案手续以及政府行业部门所需其他手续及后续服务(协助施工及监理招标,施工配合,施工期间派驻

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等)等。

(1)工程初步设计

工程初步设计应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福建海事局福州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交规划函[2018]480号)批准建设内容及工程工可报告,根据《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水运支持系统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国家和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进行编制。设计内容为各系统功能设计、设备配置方案、设备选型和系统整体集成方案,土建配套方案及设计,编制工程投资概算。初步设计报告应根据相关审查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直到获得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批复止。

(2)技术规格书

提出工程系统设备技术规格总体要求;简介工程概况、系统组成和招标内容;提出系统设备配置及功能要求、技术指标要求,列出详细的设备技术规格和清单;对承包商的供货及安装、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和技术文件)、验收和保证期提出具体要求。

(3)土建配套施工图设计

提出施工图设计勘察要求。对本工程的土建配套设计包括溢油应急设备库、管理人员值班配套用房、配电用房、门卫用房、消防水泥及泵房、设备晾晒场地、训练场地、道路、供电照明、给排水、通信信息、消防、防雷接地、绿化等工程施工图设计,包括办理有关手续所需的其他设计图纸和资料。按照审图机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按照规划、消防、水电、环境等部门相关要求提交相应的资料。

(4)协助甲方开展相关资讯工作

(5)按照委托方要求,参加对设计、技术规格书的审查、汇报、报建,并按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2.3设计服务期限:

(1)初步设计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概算等相关资料;

(2)初步设计批复后,45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等全部资料文件;

(3)初步设计文件应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有涉及图纸部份的电子版应还应提供CAD文件,涉及文字还应提供可编辑的文件,纸质版数量根据甲方要求进行印制;

(4))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格书应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有涉及图纸部份的电子版还应提供CAD文件,涉及文字还应提供可编辑的文件,施工图纸印制15份,若甲方有需求,可加印;

(5)按照审图机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按照规划、消防、水电、环境等部门相关要求提交相应的资料;

(6)根据甲方业主要求及时提交有关设计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①水运行业(通航建筑工程或航道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若投标人不具备上述两项设计资质,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且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水运行业(通航建筑工程或航道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承担过类似工程的设计工作。

(3)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且自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类似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分项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总工程师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附上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水运行业(通航建筑工程或航道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注: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船舶溢油库工程的设计项目(含设备技术规格书和施工图)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18年9月12日至2018年9月18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地点: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表处(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2层)

5.3.方式:报名购买;

5.4.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5.5.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5.5.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5.5.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表处(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2层)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开标会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举行,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fjggfw.gov.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fjggzyjy.cn/)。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海事局

地 址:福州市马尾区港口路35号

邮 编:350018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402

邮 编:350001

联 系 人:女士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fjhrzb@126.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应急 溢油 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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