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实验学校保洁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专业服务能力;4)近三年(从2015年09月01日至投标截止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或代管;7)本次招标为网上招标,响应方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实验学校保洁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Q18-1342-1) 3、预算编号:08-18-z8861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实验学校保洁项目,服务期限:12个月,续约期限:12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如果第一年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可单方面取消第二年的合同签订。详见磋商文件 5、交付地址:服务期限12个月 6、交付日期: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实验学校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42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4200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8-09-11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9-18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原件扫描或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9-11 16:00:00至2018-09-18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响应方须在要求的报名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内在上海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上上传上述报名资料,并于2018年09月12日至2018年09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6:00同时委派授权代表到下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材料核查(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及购买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自备现金),售后不退。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8-09-26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8-09-26 13: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霞路458弄2号11楼 2、磋商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霞路458弄2号11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不提供无线网络,届时请各响应方委派代表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