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21所中小学(幼儿园)生物质燃料招标公告
教育系统21所中小学(幼儿园)生物质燃料招标公告
千阳县教育系统21所中小学(幼儿园)生物质燃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受千阳县教育体育局(本级)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千阳县教育系统21所中小学(幼儿园)生物质燃料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千阳县教育系统21所中小学(幼儿园)生物质燃料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HJS2018(114)号
三、采购人名称:千阳县教育体育局(本级)
地址:宝鸡市千阳县
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行政东路三迪金融中心8楼801
联系人:杨叶叶
电话:177*****930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序号 | 标项名称 | 采购数量 | 单位 | 预算总金额(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采购内容备注 |
---|---|---|---|---|---|---|
1 | 一标段 | 1 | 项 | *******.00 | 一标段:城关镇中心小学、崔家头镇中心小学、南寨镇中心小学、南寨镇中心幼儿园、南寨中学、水泉小学、朝阳小学、文家坡小学、双庙塬小学、张家塬中心幼儿园,10所学校的生物质燃料采购; | |
2 | 二标段 | 1 | 项 | *******.00 | 二标段:张家塬镇中心小学、草碧镇中心小学、水沟镇中心小学、段坊小学、元明寺小学、新兴小学、董坊小学、寇家河中学、水沟镇中心幼儿园、柿沟小学、柿沟幼儿园,11所学校的生物质燃料采购; |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2、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身份证;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出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4、出具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8-09-11 09:00:00至2018-09-17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宝鸡市金台区行政东路三迪金融中心8楼801室
3、文件售价:每套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提供介绍信、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资格要求内资质证明原件和加盖单位红章的资质证明复印件至获取地点(散页不收)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0-11 14:30:00
2、投标地点:宝鸡市金台区行政东路三迪金融中心8楼806室
3、开标时间:2018-10-11 14:30:00
4、开标地点:宝鸡市金台区行政东路三迪金融中心8楼806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7*****930
2、开户名称: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宝鸡分行营业部
4、账 号:********3
十一、本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8-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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