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地水库除险加固工招标公告

高地水库除险加固工招标公告

清流县高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MSZB2010-01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高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 三明市水利局 以 明水管[2010]28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清流县高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部,现该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委托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清流县高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2建设地点:清流县嵩溪镇小高地;
2.3资金来源:政府补助和自筹;
2.4工程建设规模:约为454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为大坝加固、溢洪道加固改造、输水涵管(高涵管)加固、观测设施布设、管理房修缮、防汛公路维修等。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6工期要求: 6 个月;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必须具有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核发的《福建省水利工程信用登记备案书》;
3.5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6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含临时)、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经福建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信用登记备案;
3.7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质检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注册正式职工,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须提供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8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9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2 月 20 日至2010年 2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2 时30分至 5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原件(一家申请人只能出具一张介绍信,否则作废)到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电大厦13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3.0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0 年 3 月 18 日上午9:00 时,提交地点为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电大厦2层);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代表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 每个投标人可分别对清流县高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编号:FJMSZB 2010-019)和清流县洋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编号:FJMSZB 2010-020)的施工招标项目进行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标一个施工招标项目。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高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部
联系人:黄先生、巫先生
地 址: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嵩溪镇嵩北路46号
电 话:0598-**************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13层 邮政编码:350001
联系人:沈伟平
联系电话:****-******** 传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 名: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帐 号:****************72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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