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崇安(新丰)街道敬老院消防提升改造工程(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武夷山市崇安(新丰)街道敬老院消防提升改造工程(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致各受邀单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夷山市崇安(新丰)街道敬老院消防提升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已由武夷山市民政局以武民[2018]93号、武民[2018]10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武夷山市崇安街道敬老院, 建设资金来源政府资金,招标人为武夷山市崇安街道敬老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武夷山市崇安街道敬老院、新丰街道敬老院;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8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武夷山市崇安(新丰)街道敬老院消防提升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标段划分:无;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且经年检合格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含临时执业)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投标人本公司员工;(项目经理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按<<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通知》(闽建筑函【2013】41号)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8年09月11日至2018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5 时00 分至17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往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武夷山市迎宾路73号(中医院对面)]确认参加投标。
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值=10%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以现金方式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仟元的投标保证金,用信封密封并注明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21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武夷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需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资料的凭证复印件(并带原件核验),否则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2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武夷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夷山市崇安街道敬老院
地址:武夷山市崇安街道敬老院
电 话:13********0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南福路22号17栋06号六层
电话:****-*******
联系人: 小王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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