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工程(第八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污水处理工程(第八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详细情况
工程编码 130*****0026-013
工程名称 临城县污水处理工程临城县污水处理工程(第八标段)二次招标
建设单位 临城县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工程地点 临城县县城规划区南部
建筑面积 招标性质 材料设备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燃油热水锅炉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宏信招标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合同估算价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应设备生产能力的生产企业,生产厂家须具有相应锅炉制造许可证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同时具有3年以上成功使用实例。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文件发售地点
联系人 李素清 联系方式 0311-********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0-02-09 08:3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0-02-24 17:0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0-02-09 08:3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0-02-24 17:00:00
地区 临城县 文件发售时间 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内容 招标公告(二次)
(第八标段)
临城县污水处理工程,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毕,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受临城县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的委托,对本工程的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工程概况
(1)建设规模:本污水处理工程规模为日处理城市污水2万吨,采用CASS处理工艺。项目总投资5464.12万元。
(2)建设地点:临城县县城规划区西南部。
(3)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二、招标范围
第八标段:燃油热水锅炉
三、报名条件及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应设备生产能力的生产企业,生产厂家须具有相应锅炉制造许可证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同时具有3年以上成功使用实例。
2、投标人应对本标段招标的全部设备进行投标,只针对部分设备报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③生产厂家锅炉制造许可证。
④近三年供货业绩。
⑤企业简介等申请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投标申请人须将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二套装订成册,于2010年2月9日至 2月24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同时到临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临城县建设局院内)和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201房间报名并参加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拟投标单位可领取招标文件。
四、招标人:临城县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联系人:郝振生,李宝增
联系电话:0319-*******、0319-*******
五、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
联系人:李素清
联系电话:0311-********
传真:0311-********
E-mail:hxzb200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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