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电信2018年-2019年保安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雄安电信2018年-2019年保安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比选文件信息
比选文件 | |||||
比选文件名称: | 雄安电信2018年-2019年保安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18-09-11 19:25: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18-09-12 09:0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18-09-13 17:00:00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标包信息
标包名称: | 雄安电信2018年-2019年保安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 ||||||||||||||||||||||||||||||||||||||
标包内容说明: | 本项目为雄安电信2018年-2019年保安服务项目,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新区分公司(以下简称雄安电信),比选代理机构为河北良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前来参选。 1、项目概况和比选内容 (1)负责雄安电信办公场所、机房的治安防范、消防安全、设备设施完好、秩序维护及办公区域范围内人员安全保卫工作;负责闭路电视、消防中心监控系统值班;负责广场停车场各类车辆管理。 ********2">(2)总体要求 雄安电信对岗位设置和管理工作具有直接指挥权和决定权。 参选单位对所录人员要严格调查审核,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劳动教养和刑事犯罪记录,健康状况良好、无精神病史、学历高中以上,保安员身高170cm-190cm之间、年龄18至40岁、具备上岗资格证,退役军人应优先录用。 参选单位保安员要遵纪守法,文明执勤。按岗位要求着装统一,注意仪表仪容,使用文明礼貌用语,说普通话。 参选单位须自备制服、警具、对讲机、电筒、值班登记等用具用品。 参选单位对其人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比选人对委托护卫管理服务项目评价的综合满意度应达到85%以上。
服务周期:自2018年9月至2019年12月31日。 ★2、资格要求 ********9">2.1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2 参选人应具备公安机关下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3 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 参选人须提供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1日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同类采购项目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注:同类采购项目是指涵盖本次比选内容的采购项目。) 注:(1)签订框架协议的:必须提供框架协议和订单复印件,以订单金额核算业绩金额,日期以订单日期为准;(2)签订单一项目合同的: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金额核算业绩总额,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6 参选人应在雄安新区设立售后机构及网点至少1个,每个售后机构及网点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含)。如参选人在雄安新区尚未设立售后服务机构及网点,固定服务人员没有达要求,则参选人应承诺如本项目中选后15日内设立售后服务机构及网点至少1个,固定服务人员数量达到本条款规定要求,同时比选人报备,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设立,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 2.7 参选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参选人对公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公示信息不真实引起的后果由参选人承担,无论参选人中选与否,比选人有权对否决其参选资格。 2.8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选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上述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在评选过程期间发现有资料不真实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3、资格审查方式 本比选项目比选人对参选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4、获取比选文件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 9 月 12 日至2018年 9 月 13 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河北省安新县建设大街凯盛嘉苑6号楼1单元1501室。 4.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4.3.1 现场获取比选文件:参选人前往现场获取比选文件前请务必提前联系比选文件发放联系人:于鹏飞,联系方式:133*****128。参选人购买比选文件,须提供如下证明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填写好的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 4.3.2 如参选人不能到现场获取比选文件的,须提供如下证明文件: (1)标书款电汇底单扫描件( 如为网上汇款则底单必须注明:雄安34 保安服务); (2)单位介绍信盖章扫描件; (3)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4)经办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5)填写好的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具体内容及要求见4.4条)。 以上证明文件需要在比选文件发放期内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hblcxa@lchta.com,邮件发送后告知项目联系人。如需纸质版文件,请在文件售卖期间到河北良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地址:河北省安新县建设大街凯盛嘉苑6号楼1单元1501室) 4.3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格式:
注:以上表格单独制作成WORD并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购买人签名”需打印手签盖章后再进行扫描。 4.4比选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叁佰圆整),标书款须以现金或汇款方式提交(账户信息详见本章第7条相关说明),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9 月 20 日09时00分,递交到河北省安新县建设大街凯盛嘉苑6号楼1单元1501室。逾期送达的参选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开选将于上述参选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河北省安新县建设大街凯盛嘉苑6号楼1单元1501室公开进行,比选人邀请所有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只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42.99.33.27/MSS-PORTAL/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河北良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05号怀特商业广场C座1102室 邮编:050011 联系人:李春艳/于鹏飞 电话: ********371/133*****128 电子邮件:********371@189.cn 比选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 河北良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石家庄富强大街支行 账号:1314 1000 0012 0160 01913 比选代理机构:河北良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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