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农场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工程(含一事一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第十一农场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工程(含一事一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唐山市曹妃甸区第十一农场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工程(含一事一议工程)施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唐山市曹妃甸区第十一农场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工程(含一事一议工程)已由 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 以 唐曹审批投资项目文[2018]第16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曹妃甸区第十一农场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与农场自筹 ,出资比例为 42%和58% ,招标人为 唐山市曹妃甸区第十一农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区第十一农场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工程(含一事一议工程);
2.2建设地点:十一农场李家灶村(小康楼区);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翻建街道、修建街道排水设施、植树绿化、街道美化等;
2.4合同估算价:约239.52万元;
2.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6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要求45日历天(绿化部分视情况可延长工期);
2.7质量标准:合格;
2.8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无 业绩。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已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www.hebpr.cn)完成注册且通过审核。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即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黑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9-11 至 2018-09-17 ,每日上午 8:30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曹妃甸正圆大厦写字办公楼(曹妃甸工业区中山路与置业道交叉口西南角)四层报名大厅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持本人身份证及单位开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须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包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10-08 09:30 ,地点为 曹妃甸正圆大厦写字办公楼(曹妃甸工业区中山路与置业道交叉口西南角)408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唐山市曹妃甸区第十一农场

招标代理机构:唐山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第十一农场场部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文化路129号
邮编:

063299

邮编:063299
联系人:

李伟

联系人:陈冬烨
电话:

188*****997

电话:****-*******
传真:

/

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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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tslxzb@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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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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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唐山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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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130*****636********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一事一议 示范 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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