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县毛斯湖生态保护与利用二期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互助县毛斯湖生态保护与利用二期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互助县毛斯湖生态保护与利用二期工程
(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项目经互发改(2018)20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互助土族自治县林业局委托,资金来源为多方筹措项目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互助县毛斯湖生态保护与利用二期工程(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1项目名称:互助县毛斯湖生态保护与利用二期工程(第二次)
1.2招标编号:永道青海公招(工程)2018-007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控制价:********.73元
2.2建设地点:互助县威远镇
2.3建设规模:人工湖工程、绿化工程、道路及铺装、景观墙、景观亭、观景平台、景观廊桥等景观设施工程和绿化给水、景观照明、管理用房、休憩座椅、环卫设施、标识标牌等配套设施。建设人工湖14918㎡;周边绿化工程45814㎡、园路铺装4691㎡、木栈道196㎡、广场铺装5807㎡、景观亭4座、木平台600㎡;建筑工程包括水木名瑟、沁芳榭、秀苏轩、牌坊、新建公共厕所一处;景观设施包括景观墙301㎡,景观亭4座,木平台600㎡,景观长廊2个,雕塑小品1座,跌水瀑布1处;桥梁及拱桥3座及其它配套设施。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
2.5计划工期:2018年11月1日--2019年10月31日,共计365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须提供有效的注册证、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证、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
3.4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高级职称,提供有效的职称证;
3.5投标人须提供2015-2017年度(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附注);未满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的类似业绩;
3.7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外省企业还需提交进青企业备案手续;
3.10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为准。企业信用被评定为D级一年之内、被评定为C级半年之内的投标无效。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 12日至2018年9月 18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在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34-2号,园六路向内200米,青海物产5楼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招标文件包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5日上午9:30分前(北京时间)。
6.2开标时间:2018年10月 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6.3开标地点: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东市平安区新平大道)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经济信息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8.1招标人:互助土族自治县林业局
地 址: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桦林路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
8.2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34-2号,园六路向内200米,青海物产5楼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njydqhfgs@163.com
8.3开户名称: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西宁农商银行海西路支行
9、监管部门:互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
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9 月 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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