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二村文化大院45KW分布式光伏发电招标公告
东二村文化大院45KW分布式光伏发电招标公告
利津县盐窝镇东二村文化大院45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利津县盐窝镇东二村村民委员会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76号(府前大街与莒州路交汇处西南角)南侧三层楼二楼。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邮箱:hxzbljfgs@163.com
三、项目名称:利津县盐窝镇东二村文化大院45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编号:鲁祥招字第2018-150号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采购内容:该项目在利津县盐窝镇东二村文化大院屋顶建设45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量消纳方式为全额上网。该单位土地、住建手续齐全,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2013年修订本)中第一类鼓励类五条新能源中第一条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开发技术应用,逆变器控制系统开发。
分包情况 | 项目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预算价(万元) |
一个包 | 利津县盐窝镇东二村文化大院45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投标人须为太阳能光伏生产企业或经销商(且业务范围必须包含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销售),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有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一个生产企业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否则该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无效,失去投标资格;生产企业如委托经销商参加投标的,生产企业不得再参与投标); 3、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有完成本次采购项目内容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完善的服务体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8.5 |
六、供应商报名方式及要求: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2日至2018年9月1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到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利津分公司(利津县利一路与津二路路口南侧金凤凰大厦23层)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
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2018年9月12日至2018年9月18日,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利津分公司(利津县利一路与津二路路口南侧金凤凰大厦23层)。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8年9月26日9时,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利津分公司会议室 (利津县利一路与津二路路口南侧金凤凰大厦23层)。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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