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公安局公安囚车、警用装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普洱市公安局公安囚车、警用装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普洱市公安局公安囚车、警用装备采购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普洱市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普洱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09月12日10:26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8年09月12日09:00至2018年09月18日17:00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普洱市长青巷10号(金盾培训中心)二楼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8年09月25日14:30至2018年09月25日15:0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云南凯乐普(普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洱市长青巷10号(金盾培训中心)二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8年09月25日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云南凯乐普(普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洱市长青巷10号(金盾培训中心)二楼)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郭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普洱市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普洱市公安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132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凯乐普(普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普洱市长青巷10号(金盾培训中心)二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1.采购条件
云南凯乐普(普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普洱市公安局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普洱市公安局公安囚车、警用装备采购
2.2采购编号:KPCC********2
2.3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竞争性磋商、资格后审。
2.4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采购要求及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囚车 | 2 | 辆 |
2 | 手铐 | 60 | 副 |
3 | 脚链 | 30 | 副 |
4 | 电警棍 | 20 | 根 |
2.5交货期:投标人根据自身条件投报最短交货期。
2.6项目预算:577500元。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交2018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完税凭证的相关材料;
3.3改装厂须满足以下资料:
1、车辆改装资质-即工信部公告证明
2、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贰级证明
3、售后服务认证证书,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标准“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GB/T27922-2011证明
4、具备ISO14001:2004版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OHSAS 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投标文件中;
3.5因采购单位工作的特殊性,车辆及设备使用频率高,车辆及设备质量必须稳定可靠,并能在使用中得到正常、及时、专业的保养,保证在执勤或工作期间车辆各项功能正常使用,要求本次供应商在普洱本地有稳定的签约维修厂或自有维修厂,在车辆及设备发生故障或需要维修保养时,能够在3小时以内提供维修服务;供应商的签约维修厂或自有维修厂是否具备较强维修技术实力,并能提供高效服务的,将做为确定成交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3.6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获取投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投标文件售价
4.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2018年9月12日起至2018年9月18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30时,下午14:30 时至17:00时,在普洱市长青巷10号(金盾培训中心)二楼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500.00 元,售后不退。
4.3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4.3.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加盖公章;
4.3.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和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均需复印件一份。
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5.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9月25日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
5.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9月25日15:00时。
5.3地点:云南凯乐普(普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洱市长青巷10号(金盾培训中心)二楼)。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5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谈判会议。
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点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普洱市公安局
联系人: 吴刚
联系电话:139*****132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凯乐普(普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普洱市长青巷10号(金盾培训中心)二楼
邮箱地址:QQ ********71 联系人电话:****-*******
传真:****-******* 联系人:郭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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