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辛中驿镇陈边村西北侧纳污坑塘整治工程场地调查项目

任丘市辛中驿镇陈边村西北侧纳污坑塘整治工程场地调查项目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任丘市辛中驿镇陈边村西北侧纳污坑塘整治工程场地调查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沧州市环境保护局任丘市分局
行政区域任丘市公告时间2018年09月12日10:2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9月13日09:50至2018年09月17日09:50
招标文件售价¥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详见备注)
开标时间2018年09月21日09:30
开标地点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预算金额¥11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春艳
项目联系电话137*****090
采购单位沧州市环境保护局任丘市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任丘市京开道24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7*****699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华翔兴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任丘市渤海南区物业站办公楼三层308-32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开标时间:2018年09月21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任丘市辛中驿镇陈边村西北侧纳污坑塘整治工程场地调查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
项目联系人:贺春艳
项目联系电话:137*****090
采购人:沧州市环境保护局任丘市分局
采购人地址:任丘市京开道24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137*****699
代理机构:河北华翔兴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任丘市渤海南区物业站办公楼三层308-32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预算金额:11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09月21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09-1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09-1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详见备注)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
开标地点: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及以上环评资质(评价范围类别包含社会服务)。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4.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禁止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1)《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4);(2)《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2-2014);(3)《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4);(4)《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25.4-2014);(5)《场地环境评价导则》(DB11/T 656-2009);(6)《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 811-2011);(7)《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公告:2014年第78号);(8)《污染场地修复技术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环办函(2014)564号);(9)《污染场地修复技术目录(第一批)》(2014年);(10)《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11)《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12)《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2004);(13)《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14)《土的分类标准》(GBJ145-90);(15)《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3-1999);(16)《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 50027-2001);(17)《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07);(18)《水位观测标准》(GB/T 50138-2010);(1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物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21)《生活垃圾填埋场控制标准》(GB16889-2008);(22)《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
备注:1、投标人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在“文件下载”中下载正式文件。网络支持电话:****-*******。未能及时下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陆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场地调查 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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