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18年第14号)

桂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18年第14号)


桂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18年第14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桂林市档案局智能密集架、库房管理系统、空气净化等货物采购”〔项目编号:GLZFCG2017A0242(重)〕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南新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6路11号

法定代表人:章勤丰

被投诉人:广西金算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秀峰区红岭路安庆大厦2单元19楼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就“桂林市档案局智能密集架、库房管理系统、空气净化等货物采购”〔项目编号:GLZFCG2017A0242(重)〕的招标采购活动向广西金算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投诉人向本机关投诉。经审查合格,本机关依法受理,并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处理,于9月12日依法作出了投诉处理决定。

三、投诉事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三、一、智能电动档案密集架(二)密集架用材(部件)质量要求,底梁、铝合金路轨、立柱等部件的技术参数描述,对部件规格尺寸、工艺、细节都标注“★”号,为实质性技术要求,必须响应,而每个供应商对密集架类产品的部件的设计、生产的工艺、模具尺寸均略有不同,但是使用效果、质量、外观均不影响,况且国家标准里对部件并无明确尺寸要求,只要性能、功能达到标准要求即可。若同一厂家生产的产品批次不同,产品尺寸均略有不同,如采购文件中铝合金路轨尺寸要求,立柱加强筋尺寸为5㎜,无任何正负偏差,参与本项目的每个供应商谁也不能保证部件无任何偏差,如果依照采购文件这些数据针对所有供应商做要求,属于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并且经查证,该投标文件中密集架部件立柱的外观早上2016年就由江西金虎保险设备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了外观专利,招标文件中,在产品的重要部件运用到某一厂家的专利,还谈何公开,谈何诚信。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产品质量检测报告“①、智能密集架等产品成品由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满分 2分)(1)智能密集架检验报告、(2)智能珍藏电动密集架检验报告、(3)智能光盘防磁柜密集架检验报告、(4)智能重型实物密集架检验报告、(5)智能抽屉式字画密集架检验报告、(6)智能挂画(网格)密集架检验报告(7)智能荣誉档案密集架检验报告(8)智能过刊密集架检验报告(9)智能过报密集架检验报告(10)智能底图柜检验报告,以上十种产品合格检验报告齐全得2分,每缺一项减0.2分”,上述(2)-(10)项产品只是称呼与智能密集架不一致,即使将每个产品送去检验,依据GB/T13667.4-2013《钢制书架第四部分电动密集架》标准出具的检测报告的检测内容也与智能电动密集架完全一致,并且依照GB/T 13668-2015《钢制书柜、资料柜通用技术条件》标准出具的检测报告只是针对智能电动密集架性能和功能做检测,并不对结构进行检测,如上各种产品检测内容一致,只是产品名称不同,为何需要提供多种名称的检测报告作为评分依据?属于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四、处理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处理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予以驳回。

桂林市财政局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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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 财政 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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