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勘查及设计招标公告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勘查及设计招标公告
乐昌市广龙萤石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勘查及设计项目邀请招标采购公告
经有关部门批准,乐昌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受乐昌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乐昌市广龙萤石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勘查及设计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招标资质要求,具有完成项目能力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乐昌市广龙萤石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勘查及设计
二、招标编号:2010LCC-02
三、完成时间:2010年3月14日前。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的,并具有以下证照的独立法人: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具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甲级地质灾害评勘查、设计资质;
3)具有稳定的地质灾害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和开展项目工作所必需的仪器及设备、设施,保证中标后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或分包。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单位资格证书或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单位资格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料复印件(盖公章)到我中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0年02月09日至2010年02月23 日止(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在乐昌市财政局二楼采购办。逾期恕不接受。
六、招标文件售价:本次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详细情况请到乐昌市政府采购中心查询,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六万元整(必须于2010年03月01日前提交。保证金过期到账,其投标将被拒绝),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定标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开户名:乐昌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开户行:工商银行乐昌市支行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03月04日上午8时45分。逾期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2010年03月04日上午9时在乐昌市财政局三楼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如期出席开标仪式。
十、招标人联系地址:乐昌市财政局二楼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 139*****280 传真电话:****-*******
E-mail:ccgp_lechang@163.com
乐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O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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