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村级“四位一体”建设试点补助-太阳能路灯招标公告
2016年村级“四位一体”建设试点补助-太阳能路灯招标公告
施甸县旧城乡旧城社区2016年村级“四位一体”建设试点补助项目-太阳能路灯采购
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保山长桥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施甸县旧城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施甸县旧城乡旧城社区2016年村级“四位一体”建设试点补助项目-太阳能路灯采购采用询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竭诚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有能力完成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施甸县旧城乡旧城社区2016年村级“四位一体”建设试点补助项目-太阳能路灯采购
(二)招标编号:BSCQZB2018-CX02
(三)采购预算: 489800.00元
二、采购内容
(一)数量:太阳能路灯79套。
(二)具体参数内容:1、风格为:傣族风格;2、杆高H=10米,含LED光源高臂60W+低臂30W,广告牌灯箱2头*10瓦,多晶太阳能板180瓦,锂电池150AH,含地笼。主体为50*100*3根内外多热镀方管,扫金色,直径300*300三面形,臂厚4.0mm,含远方动力控制器,支持夜间照明10小时光控+时控,5-7个阴雨天以上,防护等级为IP65;光源芯片质保5年,锂电池质保5年,太阳能板质保10年。(具体要求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交货地点:施甸县旧城街。
(四)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五)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六)售后服务要求: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七)质量要求:符合行业相关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
(八)售后服务要求:设备出现故障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故障,硬件故障必须在3天内修复;
注:1、本次采购内容涉及到相关仪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检测验收、技术培训、交货及售后服务等;
2、若所采购货物若发生质量问题,则中标人承担造成的全部责任。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且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满足本次太阳能路灯采购需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以查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结果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向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四、报名时间:
本次招标项目属于电子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同时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一)网上报名及电子文件的获取: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并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二)现场报名及相关报名材料: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2018年9月12日至2018年9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采购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1、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2、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5、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副本(原件);
6、投标人未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以查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结果为准)提供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供应商报名时还须提供以上资质证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公章)一套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若供应商没有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按上述步骤获取采购文件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其递交的采购申请文件将不予接收。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一)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9月21日09:00,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二)报价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相关费用及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投标保证金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保山长桥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 |
开户银行:施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二)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编制报价文件与递交报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本项目招标投标工作中发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费按招标文件文件所列标准收取。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施甸县旧城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保山长桥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施甸县工商局家属区(原老农贸市场)百大超市对面嘉城名都12-14商铺对面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4*****555
九、监督电话
施甸县财政局:****-*******
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备注:
1.投标人在参加投标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2.本次采购须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报价文件,拟参与的投标人须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报价文件及电子报价文件。请拟参与的投标人在公告期内及时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纸质招标文件获取和递交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关于电子招标文件获取和递交
3.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3.2电子报价文件的递交
在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报价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投标人须在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报价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报价文件。
网上递交报价文件后,还须到开标会议现场递交刻录报价文件的光盘(同时携带CA),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报价文件,招标单位不予受理。
3.3电子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报价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模块化报价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2)在编制报价文件时,粘贴图片建议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100dpi。
3.4电子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网上递交的报价文件需要进行加密。现场递交的电子光盘,将刻录好的报价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鲜章)。不要在光盘盘面上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
3.5电子开标及报价文件解密
(1)投标人需到开标会议现场递交1份电子报价文件(光盘),确保电子报价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报价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
(2)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当众开标。
(3)招标人宣布开启电子报价文件后,投标人按照电子文件的开启顺序上前,使用投标人编制报价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报价文件进行解密。
4、技术支持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400-9618-998
在线服务QQ:********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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