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人民政府环卫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人民政府环卫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人民政府环卫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保山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09月12日15:03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8年09月13日08:30至2018年09月17日17:30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云南凯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花园巷11号五楼)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8年09月26日14:30至2018年09月26日15:0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云南凯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花园巷11号五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8年09月26日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云南凯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花园巷11号五楼)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赵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7*****795 | ||
采购单位 |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7*****795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凯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花园巷11号五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1*****005 |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人民政府环卫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竞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云南凯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人民政府环卫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人民政府环卫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YNKYZB-2018BS-03C;
3.采购内容:
序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1 | 环卫设备 | 垃圾桶 | 240L;外形尺寸:700×600×1050mm;硬质塑料。 | 1160 | 个 |
2 | 环卫设备 | 勾臂箱体 | 5m3;冷轧钢板,外形尺寸:3250×1800×1310mm;钢制箱体。 | 32 | 个 |
4.标包划分:一个标包,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
5.采购预算:87.00万元;
6.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各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出合理的更短交货时间);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评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8.项目地点: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
9.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具备此次采购物资的经营范围内容;
2)凡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为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的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磋商活动,否则,一经发现视为串标处理;
3)供应商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劣迹,未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磋商人:
(1)磋商供应商处于被责令停业、磋商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磋商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违纪违法和重大质量问题。
(3)凡两家或两家以上磋商供应商为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的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磋商活动,否则,一经发现视为串标处理;
五、磋商报名:
1、报名时间: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于2018年09月13日至2018年09月17日17:3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到云南凯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花园巷11号五楼)持报名资料报名,逾期恕不受理。
2、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资料一套加盖单位鲜公章装订成册报名。供应商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磋商地点: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满足本公告条件要求且合格的供应商可获取磋商文件参加磋商,供应商报名的同时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800元/份,售后不退,纸质招标文件费用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售后不退。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8年09月26日下午15时00分,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云南凯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花园巷11号五楼)。
七、磋商保证金及其它费用:
1、磋商保证金:10000.00元(壹万元整),磋商保证金必须于磋商截止时间前由磋商供应商以现金形式将磋商保证金交纳到招标代理公司;
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公司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相关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服务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18年09月26日下午15时00分。
2、磋商地点:云南凯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花园巷11号五楼)。
3、联系人及方式
招标人: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77*****79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凯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 邮编:678000
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181*****005
十、监督电话:
保山市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财政分局采购管理科:****-*******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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