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关于实施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全县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规定,县政府决定于2018年9月18日上午9时和下午15时在县城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预先警报。分别于上午9时和下午15时鸣放。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分别于上午9时30分和下午15时30分鸣放。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分别于上午10时和下午16时鸣放。连续鸣放3分钟。

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注意辨听,安心工作和生活,自觉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确保防空警报试鸣工作顺利实施。

特此公告

灵台县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0日

标签: 警报 民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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