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2018年生产领域电动自行车产品专项检查(项目编号:TJRD-2018-B-0133)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2018年生产领域电动自行车产品专项检查(项目编号:TJRD-2018-B-0133)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 2018年生产领域电动自行车产品专项检查 (项目编号:TJRD-2018-B-0133)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委托,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2018年生产领域电动自行车产品专项检查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2018年生产领域电动自行车产品专项检查 2.项目编号:TJRD-2018-B-0133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项目预算 104.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1.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1.3 2018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供应商有独立实验室,并且能够独立完成抽样工作。须提供租房合同或房屋产权证书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若提供租房合同须为供应商签署并附房屋产权证书,若提供房屋产权证书产权人应为供应商名称);4.供应商须通过CMA认证,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及《附表》中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附表中具备与承担抽检任务相适应的资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8-09-12到 2018-09-19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北区光复道街远洋大厦2516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每日9:00-11: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发售领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6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8-09-25 14:2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8-09-25 14: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河北区光复道街远洋大厦2516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女士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马老师:********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光复道街远洋大厦2516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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