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村卫生室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2018年村卫生室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金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金川县2018年村卫生室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金川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9-12 16:21 |
采 购 人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金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金川县临江路21号卫计局,联系方式:蒋老师,****-*******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五矿大厦D座;分支机构: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汇点广场3座1319室,联系方式:唐宝军,***-********;***-********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贾先生,电话:***-********转8005 |
项目包个数 | 1 |
供应商参加谈判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公司成立不足3年的应当从成立之日起算。2、提供承诺书,承诺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承诺函。4、谈判保证金或保函。5、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直接参与投标的除外)。材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1、如供应商为法人单位,则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非盈利机构,则提供登记证书复印件;若供应商为自然人,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及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注(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财务状况报告可不审计;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公司可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承诺函,格式自拟;成立时间3个月以上不足12个月的,可提供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状况报告。(3)银行资信证明须为开标日前3个月内由供应商所开立账户的银行开具的原件或复印件。)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4、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的银行缴款凭证或税务、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注: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可提供承诺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公司成立不足三年从成立之日起算)。(注: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2、提供承诺书,承诺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承诺函。4、谈判保证金或保函复印件。注:谈判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5、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直接参与投标的除外)。 |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汇点广场(武侯吾悦广场)3座1319号会议室 |
获取谈判文件的开始时间 | 2018-09-13 09:00 |
获取谈判文件的结束时间 | 2018-09-17 17:00 |
谈判文件起售时间 | 2018-09-13 09:00 |
谈判文件止售时间 | 2018-09-17 17:00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8-09-18 14:00 |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8-09-18 14:00 |
谈判时间 | 2018-09-18 14:00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汇点广场(武侯吾悦广场)3座1319号会议室 |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汇点广场(武侯吾悦广场)3座1319号会议室 |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 现场发售,本项目标书款不收取现金,供应商须将标书款转账至我分公司账户,报名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标书款付款凭证;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标书款付款凭证。本项目标书款不收取现金,供应商须将标书款转账至我分公司账户,账户信息如下:公司名称: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草市支行太升南路分理处;账号:4402 0006 0920 1008 514。 |
获取谈判文件售价 | 300 |
供应商交纳谈判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谈判保证金:1,000.00元。交款方式:保函、电汇或转账。注:根据《四川省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若干规定》投标人可以以“保函”的形式代替谈判保证金,保函原件应放在“开标一览表”的信封中。收款单位: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草市支行太升南路分理处。银行账号:4402 0006 0920 1008 514。 |
预算金额(元) | 544839.6 |
采购品目名称 | 医用射线监检测设备及用具 |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详见谈判文件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备注 | 本项目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最高限价为:544839.6元。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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