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英茂糖业有限公司包装袋采购及其伴随服务招标公告

大丰英茂糖业有限公司包装袋采购及其伴随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大丰英茂糖业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丰英茂糖业有限公司包装袋采购及其伴随服务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交货或服务地点:大丰港临港大道东侧,大丰英茂糖业厂区内入库

(4)资金来源:自筹

(5)采购预算: 120 万元

(6)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首批供货 20万条,整个供货期至2018年12 月31日。

三、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采购内容如下:

编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1

50kgPP编织袋内衬PE膜食糖包装袋采购,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印刷、包装、运输及其保险、检测等伴随服务。(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60万条

120 万元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投标申请人须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制造厂商,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QS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塑料包装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明,且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取得认证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使用该采购货物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一律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7、投标申请人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的各项条件;

8、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0、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240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或电汇或现金的方式缴至投标保证金帐户上,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收款单位: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常新支行

帐号:****************666664

注: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开标时,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18年 9 月18 日18时前到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进行评定;报名时不进行报名资料的任何审查,由意向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投标资格。

八、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九、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http://)。

十、投标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时间段:2018年 10 月 8 日15时-15时30分

2、开标时间:2018年 10 月 8 日15时30分

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 标 人:大丰英茂糖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丰港临港大道东侧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丰高新技术区五一路5号希望小镇1号楼

联 系 人:葛健

联系电话:****-********182*****72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包装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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