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浆大道道路工程(石门桥-永安大道)设计

永浆大道道路工程(石门桥-永安大道)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河南创达永公招【2018】第002号

1.招标条件

永安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的编号为河南创达永公招【2018】第002号的永浆大道道路工程(石门桥-永安大道)设计已由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福建省水利厅和福建省财政厅 以 永发综[2017]112号、闽水规计[2017]7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安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永浆大道道路工程(石门桥-永安大道)设计;

2.2.建设地点:永安市永浆村至石门桥;

2.3.工程建设规模:市政工程:道路工程全长1.85公里,设计时速40km/h,道路红线宽约24米,双向4车道,城市主干道;水利工程:永安市永浆巴溪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长度4公里。

2.4. 工程建设投资总额:约10000万元,其中建安造价约800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市政工程: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后续设计服务(含因工程内容或工程量调整产生的设计变更);水利工程: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后续设计服务(含因工程内容或工程量调整产生的设计变更)。设计所需的基础测量数据及地下管线资料由设计单位负责调查采集(不含地形图测量)。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工期延误及工程范围内可能的设计变更等风险因素。

2.5.2.设计内容:市政工程(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交通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水利工程(河道硬化工程、箱涵工程、河堤护岸、清障工程);

2.6.设计周期:市政工程: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日历天内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造价文件),初步设计文件经专家评审后50日历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预算造价文件);水利工程: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日历天内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造价文件),初步设计文件经专家评审后50日历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预算造价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及以上资质,且应具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市政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道路与桥梁专业或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前五年内承担过一项类似的工程项目。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是指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总长≥2公里的城市主干路工程。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9月 13 日至2018年 09月 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5时 30 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市龙山馨园2#703室)或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永安市南山路199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另计,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10月 10日17:00分前汇到指定银行账户(并到账)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②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③银行保函提交形式:银行保函应是建筑业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注: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三明地区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根据“明建筑【2017】96号文”);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10月 11 日上午08时30分,提交地点为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安建设局附楼三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并核查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以不具备投标资格处理。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银行保函原件或其他投标保证金凭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上述文件缺一项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本项目设计的服务费最高控制价为120万元(含初步设计的专家评审费)。

本工程的设计服务费为包干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工期延误及因工程内容或工程量调整所产生的设计变更等风险因素。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安市建设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地址:永安市南山路199号 邮编:366000

电话:****-*******/******* 联系人: 江先生、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安市龙山馨园2#703室 邮编: 366000

电 话: ****-************** 联系人:邱工、洪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永安市公共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

帐 号: ****************5656-016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永安市住建局附楼三楼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永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永安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59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工程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