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马民族小学运动场建设招标公告
轮马民族小学运动场建设招标公告
中标供应/成交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中标金额(万元) |
腾冲市猴桥镇轮马民族小学运动场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CKZBTC2018-149
受采购人腾冲市猴桥镇中心学校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等有关规定,经政府管理部门批准,就腾冲市猴桥镇轮马民族小学运动场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通过综合评估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2.1预算金额:736993.00元;
2.2采购内容:腾冲市猴桥镇轮马民族小学运动场建设项目,运动场建设内容包含无颗粒自结纹塑胶地面(详见工程量清单);
2.3项目工期:60日历天(具体工期与业主签订合同为准);
2.4项目地点:猴桥镇轮马民族小学(业主指定地点)。
2.5其他要求:腾冲市猴桥镇轮马民族小学运动场建设项目(塑胶地面)完工后由承建方、施工方、生产厂家、监理方现场见证制样,送第三方检测部门或国家相关检测部门进行检测,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符合云南省地方标准DB53/T 840-2017 《合成材料运动场地面层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2)成品、原材料符合2016年T/********2—C003—2016《学校运动场地塑胶面层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3)符合2016年T/********2—C003—2016《学校运动场地塑胶面层有害物质限量》中非固体原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4)符合2016年T/********2—C003—2016《学校运动场地塑胶面层有害物质限量》中固体原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2.6承包方式:固定全费用单价(含税)承包,据实结算;
2.7本项目为一个合同包,整体响应;
3.谈判投标回函单位资格要求
3.1谈判单位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重合同守信誉。
3.2资格证明文件至少应包括: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质检员、专职安全员证(专指拟在本工程任职)、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以及谈判保证金回执单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3.3谈判单位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经第三方审计的2015年至2017年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告;
3.4谈判单位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5信誉要求:①谈判单位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承诺书或情况说明。
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提供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根据腾财发【2017】314号文规定,为了杜绝中标投标人具有相同股东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
3.7提供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运动场或体育场施工业绩(注:施工业绩内容包含塑胶跑道建设内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等做为业绩证明材料)。
3.8谈判单位需提供自结纹塑胶跑道厂家授权书,自结纹塑胶材料经过中国田协物理、化学、抗老化检测合格报告,材料通过中国田协审定认证证书。
3.9本项目谈判单位需提供自结纹样品三块,样品规格为400mm*500mm*实际厚度。样品标签上需注明参数。
3.10本项目谈判单位须到项目地点自行组织现场踏勘,提供6张以上(含6张)现场踏勘照片作为踏勘证明文件,(照片应与施工地点对应,并标明位置)否则将作为废标处理,提供照片必须为真实材料如有虚假后果自负。
请有意参加回函投标的单位于2018-09-12 16:00 至 2018-09-17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tcggzyjyw.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采购文件,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5.1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5.1.1本次谈判保证金为10000.00元。
5.1.2提交时间:以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开户名称:腾冲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腾冲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联系电话:****-******* ****-*******(传真)
注:(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方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
(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
(3)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4)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
(5)谈判单位转账到保证金专项银行账户后,还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陆“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对所投标项目标段进行投标保证金金额对应。如不进行对应,将无法对本项目标段投标。
5.1.3谈判单位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①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②在腾冲市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5.1.4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由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至原缴纳账号。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持采购单位出具的已签合同证明(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对账单原件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手续,退回账号为原缴纳账号。
5.2一旦发生下述行为,投标供应商将放弃追索谈判保证金的权利
5.2.1投标人在提交谈判回函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谈判回函文件的;
5.2.2投标人在谈判回函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2.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回函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2.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2.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方式:后审;办法:合格制
7.1回函文件投递截止时间(竞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09-20 15:00。
7.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地址为http://www.tcggzyjyw.com,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达开标现场递刻录交投标文件的光盘,地址 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到指点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4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示结束后,须提交一份纸质投标文件,至云南宸凯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否则云南宸凯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将不予上传成交通知书。
采 购 人:腾冲市猴桥镇中心学校
联系地址:腾冲市猴桥镇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80*****188
代理机构:云南宸凯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腾冲市观音塘社区玉宸小区
联 系 人:艾志元
联系电话:****-******* 139*****671
技术支持: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电话:400-9618-998 157*****812
2018年09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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