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18年度学生中秋节月饼公告招标公告

学院2018年度学生中秋节月饼公告招标公告



2018年度中秋佳节将至,为体现学院对学生的关怀和节日慰问,经学院领导批准,学院食堂拟向全院学生发放月饼。为确保采购货品质量与安全,降低采购成本,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名称: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住所地: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玉湖东路106号;法定代表人:谢志勇,学院院长。

二、项目名称

学院2018年度学生中秋节月饼采购项目。

三、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采购标的及品质要求

数量

预算控制价

学院2018年度学生中秋节月饼采购项目

月饼一批。详见采购公告的供货要求。

23500个

人民币120000元

供应商的报价包括货价、包装费、运费、税金等项目。除采购数量增加外,采购人后期不再增加任何费用或补偿中标供应商任何经济损失。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预算控制价。否则,属于无效报价。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和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本项目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该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应具有食品生产或经营资质。

五、投标保证金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于开标前通过对公账号向采购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400元。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转作履约保证金和质保金。质保期六个月,质保期满且无违约责任情形的,一次性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凭缴款票据于中标公示期满后十个工作日一次性无息退还。

投标保证金缴款账户:

开户名: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行:建设银行萍乡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 号:3605 0163 0151 0999 9988

六、货品质量及服务要求

1、中标供应商不得提供过期、变质、发霉、有毒、有害的月饼。否则,学院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货退款,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或质保金,并要求中标供应商按照货款总额的10倍支付违约金。

2、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学院食堂通知的时间,按时按量交付货品(最迟不晚于2018年9月20日),所交货品必须为正规厂家生产,必须按照卫生、绿色、环保、保鲜、美观、便携的要求包装。若发现短少或包装差错,必须及时补足或更换。

3、中标供应商负责将货品送至学院指定场所,运费、装卸费、保管费等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4、中标供应商交货且经验收合格后凭有效增值税普通发票于十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通过对公账号转账结算。

5、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品的生产日期必须为2018年9月5日之后的日期。

七、评标程序

1、参加投标供应商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报价单原件(载明拟供货的中秋节福利品的货品名称、数量、成份、重量、保质期、单价、总价等)。

(7)供货品质及服务承诺书原件。

供应商提供的证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承诺书原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以上证明材料于开标时密封现场提交。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预算控制价。否则,作无效报价。

3、响应文件提交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9月17日(周一)下午2:30时。

4、响应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五楼资产管理处办公室。

5、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样品一份,供评标小组成员品鉴和评审。开标会结束后,由投标单位收回。

6、适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由评标小组结合投标单位的报价(0-40分)、供货与服务承诺(0-10分)、供货品质与类型(0-40分)、供应商声誉与业绩(0-10分),综合评定每家投标单位的得分情况,得分最高者将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公示无异议后,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

7、招标联系人及电话:

学院资产管理处 卢老师 ****-*******

学院总务处 李老师 ****-*******

8、监督机构

学院纪检监察室 贺老师 ****-*******

学院审计处 王老师 ****-*******

八、其他事项

1、本次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2、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之间的权利义务以合同约定为准。

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八年九月十二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秋节月饼 学生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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