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队执勤第三支队基层库室设施招标公告

总队执勤第三支队基层库室设施招标公告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武警天津市总队执勤第三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警天津市总队执勤第三支队基层库室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武警天津市总队执勤第三支队基层库室设施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M-2018-0215-A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警天津市总队执勤第三支队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塘汉公路2546

联系方式:李科长 ***-********;贺助理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伟 ***-********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华苑产业区(环外)创新六路2号华鼎新区一号21号楼2门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为武警天津市总队执勤第三支队训练器材采购项目,第一包:1.储物柜。总计:24个。2.护栏。分装于20个单位,总计:88.1平方米。3.双锁防盗门。总计:34扇。招标控制价为310100元;第二包:防爆空调,招标控制价为320000元;第三包:红外、烟感、墙震联动报警系统烟感报警器35个;红外报警器28个;墙震报警器34个。招标控制价为147140元。

所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对该类产品的验收标准(具体要求详见货物需求书)。

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基础设施,控制价310100元;

二标段:防爆空调,控制价320000元。

三标段:红外、烟感、墙震联动报警系统,控制价14714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在有效期内,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所需内容;(2)供应商应提供本单位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无法提供2017年度审计报告,则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应提供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16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4)供应商应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材料(增值税及印花税等缴税证明复印件盖公章);(5)投标人须遵守武警部队有关保密要求,并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6)本项目兼投兼中。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7.72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9月12日 09:00至2018年09月1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区(环外)创新六路2号华鼎新区一号21号楼2门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资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4)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人民币500元;二标段:人民币500元。;三标段: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0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0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天津市华苑产业区(环外)创新六路2号华鼎新区一号21号楼2门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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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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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库室 基层 执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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