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307线恰卜恰镇至青海湖段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省道307线恰卜恰镇至青海湖段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工程概况:
本项目路线总体走向为由南向北。路线从起点K0+000位于共和县英德尔乡北侧,与新建G109线K81+231.158处相接。项目终点为K33+945.917位于江西沟乡西侧约3.5Km处,与原G109线K2133+280处相接。路线全长33.99Km(长链:49.106m,短链:6.897m)。全线共设大桥296.66m/2座,中桥527.74m/9座,小桥229.34m/9座,涵洞61道。设置平面交叉34处,与自来水管交叉7处,光纤交叉6处,天然气管道交叉2处。本项目沿线需改移电力和电讯设施、人畜饮水管道、河道。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60Km/h和40Km/h,路基宽度为10.0m,路面满铺。路基-标准横断面组成为:0.75m土路肩+0.75m硬路肩+3.5m行车道+3.5m行车道+0.75m硬路肩+0.75m土路肩。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桥涵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100,小桥、涵洞1/50.
主要控制点:起点英德尔乡(K0+000,海拔3137.9m)、G6京藏高速公路(K2+590m,海拔3209.8m)、青海湖南山垭口(K16+840,海拔3674.8m)、大仓乡(K28+300,海拔3269.9m)、终点青海湖(K33+945.917,海拔3219.7m)。
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涵、交安、绿化、其他工程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服务及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等监理服务工作。
监理服务期:2018年10月20日-2022年12月30日(含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划分为一个监理合同段。
监理合同段 | 标段 | 起讫桩号 | 里程长度 合计(KM) | 主要工程内容 | 计划工期 |
QQGL-JL1 | QQGL-SG1 | K0+000-K33+945.917 | 33.99 | 路基、路面、桥涵、交安、绿化、其他工程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 2018年10月20日-2020年12月30日 (项目终点段1.1公里涉及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试验区,待取得许可后再行建设)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 |||
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财务要求 | |||
投标人2017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0。 | |||
业绩要求 | |||
近五年(2013年9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内独立完成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单项合同路基工程30公里及以上、单项合同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30公里及以上的施工监理业绩。 注:1、投标人上述施工监理业绩可由单项合同同时满足或多项合同分别满足。 2、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双幅可折算成单幅长度计算。 | |||
信誉要求 | |||
1、投标人信用等级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公路施工监理企业信用等级评为B级及以上;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信用等级评价且未被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为C、D级。 2、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部或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列入“黑名单”。 3、投标人拟投入的从业人员未被交通运输部或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列入“黑名单”。 | |||
主要人员要求 | |||
人员 | 数量/标段 | 资格要求 |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和公路工程环保培训考试合格证书,近五年内至少担任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总监理工程师。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3.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标法(见下表)。
4.公开时间
2018年9月14日(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结束。
5.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地方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青海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柴达木路22号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2-6号
邮编:810000邮 编:810008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电 话:****-*******
传 真:****-*******
2018年9月13日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1.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分 主要人员:30分 业绩:20分 履约信誉: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35分 |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 15分 | ①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可行,具有较强针对性,满足现场施工监理要求,得基本分9分; ②对招标项目理解充分,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科学合理,针对性强,保障有力,加0~6分。 | |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 10分 | ①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工程分析较全面,针对该关键工程提出的监理控制方案合理,得基本分6分; ②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工程分析透彻,把握准确,对工程提出的各项监理控制方案科学合理、全面及针对性强。加0~4分。 | ||||
对本工程的建议 | 10分 | ②对本工程的建议可行,得基本分6分; ②对本工程的建议分析全面,操作性强,加0~4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30分 |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 30分 | 满足资格条件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得30分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 |||
2.2.4(4) | 其它 因素 | 业绩 | 20分 | / | 20分 | 满足资格条件业绩要求得20分 |
履约信誉 | 5分 | / | 5分 | 满足资格条件信誉要求得5分 | ||
需补充的其他内容: | ||||||
第3.6.1款修改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青海省交通运输厅“青海公路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网站”,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上述两个网站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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