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气体灭火系统项目
江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气体灭火系统项目
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和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江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委托,就“江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气体灭火系统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有相应供货、服务能力的企业,就下列全新产品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和完工期:
1、招标项目名称:江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气体灭火系统招标(招标编号:JM2007-B045)。
2、用途:车管所办公楼建设。
3、数量:一批。
4、简要技术要求:气体灭火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5、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
2、投标人应当具有乙级或以上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资质;
3、投标人应当具有贰级或以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07年3月21日至2007年4月6日17:30时。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供应商(包括江门市的供应商和外地供应商)必须通过网上下载购买招标文件。未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先完成供应商网上登记再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文件登记办法请登陆江门政府采购网政务公开栏目(http://cgzx.jiangmen.gov.cn/zwgk.asp?ClassID=32)查阅《关于开展供应商登记和实施采购文件网上下载的通知》或咨询本项目的联系人。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应在下载招标文件申请获得批准后至开标前以现金、转帐或电汇的方式向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交纳本项目的标书费。否则,视同报名手续未完成,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及暂停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资格。
四、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时需核对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乙级或以上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
4、贰级或以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副本)。
以上文件如在供应商登记时已核对原件的,则不需重复核对。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7年4月10日9:00时至9:30时(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地址:江门市华园中路21-23号江门市财政局大楼五楼)。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7年4月10日9:30时(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地址:江门市华园中路21-23号江门市财政局大楼五楼)。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江门市华园路23号101(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内)/江门市华园中路21-23号
招标项目联系人:林锐光
联系电话:****-*******
传真:****-*******
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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