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申港大道景观花卉摆放服务等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 资格(资质)要求:3.1.1 投标人同时具备下列资格(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非上海市施工企业须获得上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沪许可。3.1.2 或投标人同时具备下列资格(资质):具有上海市道路养护从业条件登记证,登记类别“综合养护三级”或以上资质,或上海市道路养护从业条件登记证,登记类别同时具有以下专业养护:“绿化养护”。(注:3.1.1和3.1.2资质为并列关系,即二选一)3.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3 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申港大道景观花卉摆放服务等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18-33204,01-18-33249,01-18-3325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为申港大道景观花卉工程等项目,分3个包件,每个投标人最多可中1个包件。包件一:01-18-33204;申港大道景观花卉工程,预算金额:*******元;其实施范围为申港大道沪城环路、环湖西三路、环湖西一路等三个路口,绿化面积4887 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土方造型、花卉种植(一年更换四次)、植物景墙等。包件二:01-18-33249;世博园区景观道路沿线组合花箱摆花工程;预算金额:894,000元;其实施范围为世博园区道路沿线花箱花卉布置及养护。主要内容包括:圣诞花1590株,常春藤4474株,孔雀草12828株,天竺葵7352株,紫罗兰11960株,金盏菊7260株,垂吊三色堇14442株,矮牵牛5890株,超级海棠5082株,金叶甘薯4528株,垂吊矮牵牛1176株,香彩雀5574株,羽衣甘蓝3088株,繁星花3145株,洋凤仙22530株等。包件三:01-18-33251;东明街道环林东路、永泰路道路摆花工程;预算金额:675,000元。其实施范围为东明街道环林东路、永泰路道路花箱花卉布置及养护。主要内容包括:洋凤仙6340株,天竺葵8400株,超级海棠6620株,金叶甘薯1660株,繁星花7305株,垂吊三色堇2565株,红叶石楠球188株,吊兰24株,常春藤104株,兰花鼠尾草90株,垂直吊矮牵牛78株,香彩雀55株等 5、交付地址:浦东新区范围内,具体如下所示:包件一:申港大道;包件二:世博园区;包件三:东明街道环林东路、永泰路。 6、交付日期: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2个月,暂定起讫日期为2018年10月15日起到2019年10月14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9-13 14: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9-20 14: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9-13 14:00:00至2018-09-20 14: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10-09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10-09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4楼4A05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答疑时间:定于2018年9月19日14:00时(北京时间),答疑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4楼4A05室举行答疑会。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