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旅游管理局绥芬河历史文化街区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工程(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绥芬河市旅游管理局绥芬河历史文化街区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工程(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绥芬河历史文化街区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工程(二次)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绥芬河市旅游管理局
行政区域绥芬河市公告时间2018年09月13日14:39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道理区群力第六大道4439号(三楼开标大厅)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09月14日09:00至2018年09月18日16:00
预算金额¥33.714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绥芬河市旅游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绥芬河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孙女士/****-*******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道理区群力第六大道443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汪先生/****-********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绥芬河市旅游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绥芬河历史文化街区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工程(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绥芬河历史文化街区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工程(二次)

项目编号:JZDH-CG180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绥芬河市旅游管理局

地址:绥芬河市

联系方式:孙女士/****-*******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汪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道理区群力第六大道4439号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投标人的制造企业或其授权代理商、经销商,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资质应包括拟投项目所包含的采购货物。3.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3.4投标期间(自招标开始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企业及法人) 3.5本项目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参加谈判;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09月14日 09:00至2018年09月1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哈尔滨市道理区群力第六大道4439号(三楼开标大厅)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33.714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购买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5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09月14日 09:00至2018年09月1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09月21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9月21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哈尔滨市道理区群力第六大道4439号(三楼开标大厅)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9月21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哈尔滨市道理区群力第六大道4439号(三楼开标大厅)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 标 公 告(二次)

项目编号:JZDH-CG180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芬河历史文化街区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工程项目,招标人为绥芬河市旅游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绥芬河历史文化街区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工程

2.2 预算资金:33.7140万元

2.3 谈判内容:绥芬河历史文化街区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工程

2.4 交货期:授予合同后7日历天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投标人的制造企业或其授权代理商、经销商,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资质应包括拟投项目所包含的采购货物。
3.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4投标期间(自招标开始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企业及法人)

3.5本项目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参加谈判;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4.获取文件

4.1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请于2018年9月14日至2018年9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六大道4439号)持单位介绍信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谈判文件。

4.2谈判地点: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六大道4439号)。

4.3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4.4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8年9月21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报价文件送达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六大道4439号),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4.5报价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六大道4439号)。

5.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黑龙江政府采购网(www.hljcg.gov.cn)发布

6.其他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绥芬河市旅游管理局

地址: 绥芬河市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理区群力第六大道4439号

邮编:150040

联系人:汪先生

电话:****-********

邮 箱:bjjzdhebfgs@163.com

2018年9月13日


标签: 标牌制作安装 标识 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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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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