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南川东路壹号口维修招标公告
人防南川东路壹号口维修招标公告
西宁市人防南川东路壹号口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西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西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委托,拟对西宁市人防南川东路壹号口维修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 宁政采招(2018)101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西宁市人防南川东路壹号口维修项目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人民币29.30万元整 |
项目分包个数 | 1 |
各包要求 | 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内容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委派的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的建造师执业资格。 4、外省企业具有进青备案登记。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年9月13日 |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18/09/14 09:00--2018/09/18 17:30 |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获取 |
谈判文件售价 | 人民币0元/包 |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 | 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政府采购中心) |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交材料 | 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8/09/21 09:30 |
谈判时间 | 2018/09/21 09:30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3号谈判室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西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西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无 |
收款人 | 无 |
银行账号 | 无 |
其他事项 | 本项目免收保证金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西宁市财政局 ******* |
西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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