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本次环境保护监测站能力建设项目设备招标的采购事宜。为保证所需设备质量上乘、价格合理、交货及时和服务周到,决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招标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锡盟环境保护监测站能力建设项目
二、招标编号:XMCG2007-GK002
三、招标内容:环保监测仪器及配套设备
第一包:1.PH计(实验室);2.PH计(现场用);3.浊度计;4.溶解氧测定仪;5.COD快速测定仪;6.BOD测定仪;7.气象色谱;8.红外分光光度计。
第二包:1.大气采样器;2.PM10采样器;3.降水采样器;4.烟气测定仪;5.土壤采样器;6.声级校准仪;7.振动测定仪;8.声级计。
第三包:1.离子计;2.恒温干燥箱;3.纯水仪;4.便携流速测定仪;5.紫外分光光度计;6.可见分光光度计;7.冷原子吸收测汞仪;8.1/万分析天平;9.1/10万分析天平。
第四包:1. 笔记本电脑10台;2. 大型投影设备1台;3、液晶电视2台;4、彩色绘图仪1台;5、彩色打印机2台;6、复印机2台;7、数码照相机5台。
四、投标人可就全部设备进行投标,也可就其中的一包或几包进行投标,但投标必须为整包投标,所投设备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投标条件:
(一)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机构代码证(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
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许可生产、销售的证件(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其它有关资质证明。
六、标书售价:第一包:300.00元; 第二包:150.00元; 第三包:150.00元; 第四包:300.00元;(售出不退),如邮寄请加50元/份特快专递费用。
收款人:锡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锡林郭勒盟分行融达支行
地址:内蒙古锡林浩特市那达慕大街11号
七、购买标书时间及地点:2006年3月15日— 2006年4月10日上午8:30- 12:00;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锡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地点:
1、投标日期:2007年4月10日上午9:00之前,将标书密封送至我中心,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恕不接受。
2、投标地点:锡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07年4月10日上午9:00
2、开标地点:锡盟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锡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锡林浩特市那达慕大街11号)邮编:026000
联系人:陈文平 褚文华
网址:HTTP://www.xmczj.gov.cn
锡盟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二OO七年三月十五日